景宁畲族自治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医疗保险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险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础性、技术性、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
(二)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登记、关系转移、个账管理、退休办理;
(三)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申请备案业务; (四)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审核(核准)及支付; (五)负责两定单位医保费用审核结算及支付; (六)负责医疗救助审核结算等业务; (七)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医保服务机构业务工作; (八)完成县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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