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404Q/2020-5855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0-09-24
发布单位: 发展和改革局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2020-09-24 16:39 信息来源: 县发改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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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县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负责全县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总量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提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结构优化、现代化生态经济体系、高质量绿色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相关政策。起草发展改革领域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的评估督导工作。

        (2)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统筹推动全县实施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全县新型城镇化规划。牵头实施全县重大平台整合提升。推进民族地区城乡融合发展创新改革。

        (3)统筹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及政策。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参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工作。

        (4)负责重大基础设施的综合管理。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审核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改革方案和投资项目,推动能源结构调整。统筹协调综合交通发展有关重大问题,综合协调铁路和通用航空业,衔接平衡交通发展规划。

        (5)负责宏观经济预测、预警和预期管理。研究分析全县国民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协调宏观经济运行重大问题。

        (6)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等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7)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负责全县调控工作重大价格改革与政策协调。制定重要领域的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发布相关指引。

        (8)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提出县财政性建设资金的规模、投向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项目。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9)负责全县基本建设、县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负责编制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权限负责县级立项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审查审批工作,负责县重点建设项目的评估督导工作。负责落实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按分工做好县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10)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运行情况,提出协调解决财政金融运行重大问题的建议。参与制定财政和金融政策,推动构建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提出全县直接融资的发展目标和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向。负责全县企业债券发行的综合管理。负责创业投资的管理和政策制定。

       (11)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市场经济制度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协调全县公共信用信息管理。

       (12)统筹全县对外开放工作。拟订对外开放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牵头推进全县“一带一路”建设。统筹协调全县“走出去”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平衡发展、布局优化。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指导全县重大对外开放平台建设。

      (13)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实施重大产业工程和产业升级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服务业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推进服务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跟踪研判分析消费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14)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县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推进数字景宁建设。

       (15)提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速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及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全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规划农业农村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并协调实施。

      (16)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拟订全县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负责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审核上报工作,负责能源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能源运行调节,电力行业管理。负责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保障运行管理。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节能降耗、能源“双控”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综合协调工作。监督管理全县能源监察(监测)和行政执法工作。

      (17)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对口支援、对口帮扶(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合作工作。

      (18)负责构建统一的粮食和物资储备体系,提升储备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制定全县粮食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和具体政策。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管理,负责县级储备粮、棉、肉、糖行政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油储备、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组织实施有关储备动用计划和指令。监测粮食等重要商品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负责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统计工作。保障军粮供应数量和质量,负责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县粮食安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9)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全县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县级投资项目。承担县级粮食和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

        (20)负责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2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价格认证中心、产业发展中心和经济信息中心决算。

        无纳入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296.91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5.75万元,下降1.21%。主要原因是会议费、印刷费比上年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200.15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16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6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7.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34.86万元,占收入合计2.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89.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15万元,占84.1%;项目支出189.08万元,占15.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65.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0.01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是:会议费、印刷费比上年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9%。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7.5万元,增长4.00%。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工工资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89.25万元,占76.31%;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15万元,占1.2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7.67万元,占14.39%;卫生健康(类)支出34.91万元,占3%;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58.47万元,占5.02%;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84.2万元,支出决算为1,16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48%,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工工资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和改革(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09.45万元,支出决算为565.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行政人员工资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和改革(款)一般行政管理(项)年初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5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会议费等比上年下降。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和改革(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事务年初预算为55万元,支出决算为46.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专项规划编制经费尾款未结。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和改革(款)日常经济运行调节(项)事务年初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和改革(款)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事务年初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全年实际支出核算。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和改革(款)经济体制改革研究(项)事务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全年实际支出核算。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和改革(款)物价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77万元,支出决算为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和改革(款)事业运行(项)事务年初预算为172.44万元,支出决算为17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全年实际支出核算。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和改革(款)其他发展与改革(项)事务年初预算为30.51万元,支出决算为3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67.73万元,支出决算为67.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全年实际支出核算。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1.35万元,支出决算为7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全年实际支出核算。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年初预算为28.52万元,支出决算为28.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全年实际支出核算。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4.91万元,支出决算为34.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8.47万元,支出决算为58.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9.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6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9.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7.39万元,完成预算的92.38%,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厉行勤俭节约,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与上年执行数相比“只减不增”的原则。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39万元,占100%,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0.61万元,下降8.00%,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与上年执行数相比“只减不增”的原则。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没有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与上年执行数相比“只减不增”的原则。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没有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与上年执行数相比“只减不增”的原则。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7.39万元,完成预算的92.38%。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其他县市工作指导、联系工作的接待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与上年执行数相比“只减不增”的原则。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211批次,累计1,020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宾;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3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其他县市工作指导、联系工作的接待等支出。接待1,020人次,211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5个,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19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丽水(景宁)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建设工作经费”及“冻猪肉储备”等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9.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丽水(景宁)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建设工作经费”“冻猪肉储备”等项目委托局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开展情况总体良好,各项目都较好地完成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组织对“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1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9.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景宁畲族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委托局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景宁畲族发展和改革局整体支出绩效总体良好,各项目标达到了相应时期执行进度,各项目按预算实施,使财政收支预算执行都得到制度保障和实施效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至少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附绩效自评表)

       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丽水(景宁)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建设工作经费及冻猪肉储备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丽水(景宁)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建设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1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执行数为2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分解落实任务;建立月通报、季点评等工作机制,高标准推进大花园典型示范系列创建;二是制定专项考核办法,将创新区(大花园)建设任务纳入责任单位赶考目标;三是全面完成年度省、市、县级大花园重点项目年度投资任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缺少国家级、省级改革试点,需要改革办、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二是各类国家级、省级美丽载体创建滞后,部分未开展,需要相关部门积极开展相应创建任务。下一步改进措施: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持续按工作计划,考核办法,省级大花园典型示范建设指南,按部就班开展工作。

        冻猪肉储备项目经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5万元,执行数为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我县与全市统一采用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异地代储冻猪肉储备。根据综合猪肉市场行情走势分析,整合各项补贴,市政府已与华统公司商定实行费用包干,确定最终补贴费用为0.3万元/吨/年,根据该价格计算,我县 25吨共计7.5万元/年(若启用储备冻猪肉则按3.1万元/吨的价格购入,根据该价格计算,我县25吨共计为7.5万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采用合同约定先支付70%费用,另30%费用于合同到期后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合同约定先支付60%费用,于合同到期后支付剩余40%费用。

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如有)。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每个部门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

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1


项目名称

丽水(景宁)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建设工作经费


项目实施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资金



年初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自评分


年度项目资金总额

20

20

100

98.1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0

20

100


项目总体目标

 

  高标准推进大花园典型示范系列创建,是我县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向着“生态更美、产业更优、机制更活、百姓更富、社会文明程度更高”的美丽幸福新景宁进军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

 


绩效评价业务指标及评分标准

支出内容(经济科目)(基本指标)

计划支出数

 项目绩效目标及实际完成情况

备注(政策依据)


预期目标内容及支出数(具体指标)

分值

实际完成情况及支出数

占预期绩效目标工作量%

自评分



商品和服务支出

25

1办公费      3.00

10

2.98

99.0

9.9



2水电费      1.50

10

1.45

96

9.9



3邮电费      0.36

10

0.36

100

10



4差旅费      0.30

10

0.31

103

9.9



5公务接待费  0.50

20

0.5

100

20



6劳务费      13.00

10

13

100

10



7维修费     0.60

10

0.66

110

9.8



8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0.74

20

0.74

100

19.5



业务指标得分小计


25

100

25


99



绩效评价财务指标及评分标准

基本指标

具体指标

评价内容(标准)

分值

自评分

备注



资金落实情况(15分)

资金到位率

100%到位得5分,到位80(含80%)-100%得3分,低于80%不得分。

5

5



资金到位及时性

资金100%及时到项目得10分,一项未及时到位扣2分,全部未及时到位不得分。

10

10



实际支出情况(40分)

资金使用率

使用达100%得5分,使用80%(含80%)-100%得3分,低于80%不得分。

5

5



支出相符性

项目实际支出与预算审批(或合同)用途相符得20分,挤占移用、截留挪用、损失浪费的每万元扣1分,扣完为止。

20

20



支出合规性

项目实际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得15分,一项不合规扣5分,扣完为止。

15

15




会计信息质量(20分)

信息真实性

项目实际发生支出会计核算及时、准确、无误得5分,一项不符扣1.5分。

5

5



信息完整性

项目资金投入、支出、资产等会计核算资料完整得5分,缺一项扣1.5分。

5

5



信息及时性

项目完成后及时进行决算、审计、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办理有关产权证等得10分,一项不及时扣2.5分。

10

10



财务管理状

制度健全性

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并符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得5分,缺一项扣2分。

5

5



管理有效性

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专项结余;项目重大支出通过评估论证、审批程序完备、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有关制度得20分,缺一项扣3分。

20

20



财务指标得分小计



100

100



绩效评价效益指标及评分标准

基本指标

预期目标(具体指标)

分值

实际完成情况

自评分

备注



经济效益  (30分)

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工作顺利推进。

30

全面完成年度省、市、县级大花园重点项目年度投资任务

29



社会效益  (30分)

完善大花园基础设施。

30

全面完成年度省、市、县级大花园重点项目年度投资任务

29



生态效益  (30分)

确保生态平衡发展合理利用生态资源建设美丽景宁

30

全面完成年度省、市、县级大花园重点项目年度投资任务

28



可持续影响(10分)

项目建设可对畲乡经济带来持续发展

10

全面完成年度省、市、县级大花园重点项目年度投资任务

10



综合得分

(业务指标得 99分×30%) +   (财务指标得100 分×30%) +( 效益指标得96 分×40%)= 总得    98.1 分。


注:业务指标占总分30%,财务指标占总分30%,效益指标占总分40%。










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2


项目名称

冻猪肉储备项目经费


项目实施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资金



年初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自评分


年度项目资金总额

7.5

7.5

100

98.1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7.5

7.5

100


项目总体目标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生猪保供稳价工作要求进一步促进生猪生产,确保我县猪肉产品安全有效供给,异地代储冻猪肉25吨。

 

 


绩效评价业务指标及评分标准

支出内容(经济科目)(基本指标)

计划支出数

 项目绩效目标及实际完成情况

备注(政策依据)


预期目标内容及支出数(具体指标)

分值

实际完成情况及支出数

占预期绩效目标工作量%

自评分



商品和服务支出


1委托业务费 

100

7.5

100

99










业务指标得分小计


25

100

7.5

100

99



绩效评价财务指标及评分标准

基本指标

具体指标

评价内容(标准)

分值

自评分

备注



资金落实情况(15分)

资金到位率

100%到位得5分,到位80(含80%)-100%得3分,低于80%不得分。

5

5




资金落实情况(15分)

资金到位率

100%到位得5分,到位80(含80%)-100%得3分,低于80%不得分。

5

5



资金到位及时性

资金100%及时到项目得10分,一项未及时到位扣2分,全部未及时到位不得分。

10

10



实际支出情况(40分)

资金使用率

使用达100%得5分,使用80%(含80%)-100%得3分,低于80%不得分。

5

5



支出相符

项目实际支出与预算审批(或合同)用途相符得20分,挤占移用、截留挪用、损失浪费的每万元扣1分,扣完为止。

20

20



支出合规性

项目实际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得15分,一项不合规扣5分,扣完为止。

15

15




会计信息质量(20分)

信息真实性

项目实际发生支出会计核算及时、准确、无误得5分,一项不符扣1.5分。

5

5



信息完整性

项目资金投入、支出、资产等会计核算资料完整得5分,缺一项扣1.5分。

5

5



信息及时性

项目完成后及时进行决算、审计、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办理有关产权证等得10分,一项不及时扣2.5分。

10

10



财务管理状

制度健全性

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并符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得5分,缺一项扣2分。

5

5





管理有效性

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专项结余;项目重大支出通过评估论证、审批程序完备、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有关制度得20分,缺一项扣3分。

20

20



财务指标得分小计



100

100



绩效评价效益指标及评分标准

基本指标

预期目标(具体指标)

分值

实际完成情况

自评分

备注



经济效益  (30分)

做好冻猪肉储备及投放,确保我县猪肉产品安全有效供给

30

全面完成年度代储冻猪肉任务

29



社会效益  (30分)

根据市场供求状况,一旦达到条件及时启动发放价格补贴,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30

全面完成年度代储冻猪肉任务

29



生态效益  (30分)

确保生态平衡发展

30

全面完成年度代储冻猪肉任务

28



可持续影响(10分)

对畲乡经济带来持续发展

10

全面完成年度代储冻猪肉任务

10



综合得分

(业务指标得 99分×30%) +   (财务指标得100 分×30%) +( 效益指标得96 分×40%)= 总得    98.1 分。


注:业务指标占总分30%,财务指标占总分30%,效益指标占总分40%。


丽水(景宁)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建设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实施依据

        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大花园)建设工作的推进实施,是我县深入践行“八八战略”和“两山”重要思想,勇闯“绿色发展、科学赶超、生态惠民”新路,加快实现变道超车、穿越赶超,全面完成“三个走在前列”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是我县贯彻落实“打好五张牌、培育新引擎、建设大花园”新定位新要求,在“两个高水平”新征程中书写璀璨景宁篇章的一项重大改革创新是,是我县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向着“生态更美、产业更优、机制更活、百姓更富、社会文明程度更高”的美丽幸福新景宁进军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

2、项目总体目标

        确保创新区(大花园)建设工作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以及项目顺利推广。

3、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年初预算安排工作经费20万元,实际到位20万元,全年使用20万元,执行率达到100%。

二、创新区(大花园)建设工作创新项目开展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全省大花园建设是“典型创建+平台建设+综合集成”的建设模式,以典型建设为抓手,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各县(市、区)大花园建设,在全省营造“比学赶超”的良性竞争氛围,形成一批适合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自然环境的大花园建设经验模式,并复制推广到全省,引领全省大花园建设。

        2、项目开展情况:2019年,我县正式由省大花园典型示范县培育单位升级为创建单位。根据省、市工作部署,一是补充完善省大花园典型示范建设实施方案,并通过了6月5日省发改委组织的实施方案专家论证会,正式形成调整后的实施方案提交省发改审定;二是制定《景宁畲族自治县创新区(大花园)建设工作2019年实施计划》,提交县委常务会议审议,正式下发各单位;三是完成丽水市创新区年度任务清单,2019年,我县列入丽水市创新区年度任务清单任务有24项,其中列入规划任务12项,重大活动7项。

三、项目评价结论

        按照《大花园建设标准》,全面推进各项指标任务建设,确保各项指标均有人管、有人抓。同时,持续全方位深入开展“人人成园丁,处处成花园”活动,建立广泛参与机制,引导督促文广旅体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在举办活动时融入大花园建设元素,加大对大花园建设的宣传力度,发动公众积极投身大花园核心区规划建设。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5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比减少6.6万元,下降5.10%,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减少会议费、印刷费的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本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本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是本单位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实施宏观管理与调控等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日常经济运行调节(项):是本单位召开经济运行分析季度例会,开展经济运行专题调研,指导乡镇部门开展各行业的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完成季度、年度经济运行分析报告,汇编印发经济运行本等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经济体制改革研究(项):是本单位综合协调体制改革,协调有关专项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开放体制建设;指导中心镇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是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改革、调整方案,价格监测预警,价格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是本单位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但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是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休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是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 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是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 位离退休支出(项):是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 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 金(项):是行政事业单位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部门决算公开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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