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597209498X/2020-585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0-09-24
发布单位: 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

2020-09-24 09:32 信息来源: 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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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景宁畲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机关后勤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县级机关的具体情况,研究制定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后勤事务工作的具体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协助县委办、县府办解决机关后勤改革和建设中的共性问题。

3.负责管辖范围内的行政经费、基建经费、公用经费、接待经费的管理;负责管辖范围内机关单位预算经费管理和预算外资金的管理;编制年度机关财务预算计划和年终财务决算。

4.负责县委、县政府行政中心房产和附属房产的使用、分配和综合管理;负责领导干部宿舍及临时宿舍等有关房产的产权、产籍和使用管理及修缮维护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县行政中心办公用房等建设的财政预算资金管理和基建工作。

5.承担县委、县政府下文召开的各类会议的后勤保障工作; 负责做好县委、县政府内外宾的接待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领导外出考察的后勤服务工作。

6.负责县级机关办公大院内部及领导干部宿舍的安全保卫、庭院绿化、计划生育、爱国卫生、道路等设施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大院用电、用水的管理工作。

7.负责车辆管理工作、负责有关驾驶员的招聘、调配、培训等工作;建立车辆配备计划、更新等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保障县委、县政府领导公务用车、县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工作用车以及接待用车。

8.负责局内设机构人员的考核、任免工作;承担局内部后勤服务人员的调配、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做好局机关的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工青妇和纪检监察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景宁畲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部门决算包括: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算。

二、景宁畲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景宁畲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669.45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19.73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656.26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656.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56.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656.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6.01万元,占32.97%;项目支出1,110.25万元,占67.0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56.2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16.93万元,下降11.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6.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16.93万元,下降11.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6.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33.1万元,占92.56%;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53万元,占4.14%;卫生健康(类)支出13.92万元,占0.84%;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40.72万元,占2.46%;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38.89万元,支出决算为1,656.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主要原因是有部分项目支出未支出。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74.53万元,支出决算为26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9月人员调动到本单位,随之工资晋升、专项考核奖发放等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281.31万元,支出决算为111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专项支出有结余资金,没有支付完毕。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49.6 万元,支出决算为147.7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规定开支,部分结余未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91万元,支出决算为12.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规定开支,部分结余未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9.85万元,支出决算为18.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规定开支,部分结余未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6.45万元,支出决算为36.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58万元,支出决算为14.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规定开支,部分结余未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 13.92万元,支出决算为13.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1.61万元,支出决算为4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8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有人员调入,随之公积金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6.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14.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31.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  福利费、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拨款。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6.72万元,支出决算为162.12万元,完成预算的97.24%,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三公经费”控制数执行。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占0.96%,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16.23万元,下降91.23%,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因公出国(境)人员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0.56万元,占99.04%,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6.17万元,下降3.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市县的有关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1.56万元,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66.72万元,支出决算为160.56万元,完成预算的96.3%。主要用于接待县委县政府的上级来宾,兄弟县市的县委县政府来宾,县委县政府领导批准的其他重要来宾,县级大型会议和重要活动的接待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市县的有关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规范接待工作,加强管理,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等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643批次,累计17,363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60.56万元,主要用于待县委县政府的上级来宾,兄弟县市的县委县政府来宾,县委县政府领导批准的其他重要来宾,县级大型会议和重要活动的接待。接待17,363人次,643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景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8个,共涉及资金1110.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19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大院零星修缮款”“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费等18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10.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大院零星修缮款”“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费等项目分别委托局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清楚地了解实施项目所要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其职能和目标得到了进一步明确,部门自我约束意识及责任意识明显提高。

组织对大院零星修缮款”“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费等18个项目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10.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大院零星修缮款”“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费等项目整体支出分别委托局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所有项目详细制定了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执行,并加强了监督,在专项经费支出上坚持专款专用,并按照实施计划进行资金拨付、无挪用等现象,实行了先有预算、后有执行的常态。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至少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附绩效自评表)

景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大院零星修缮款及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大院零星修缮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主要修缮县行政中心房屋补漏、门窗防护,给县行政中心更安全的环境;二是保障县行政中心后勤工作顺利进行。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修缮管理机制有待加强;二是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精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健全修缮管理机制;二是依据实际情况合理设定绩效目标。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万元,执行数为24.91万元,完成预算的88.9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进一步发挥公共机构在节能降耗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有效控制能源资源消耗;二是完成公共机构垃圾分类覆盖率100%的目标,实现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加快推进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助力全省“五水共治”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二是绩效指标不够精准,致使量化评分的分数值不够准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有效监督机制;二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制定绩效目标。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工作指导思想

在省、市节能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紧紧围绕上级部门部署的任务和要求,扎实开展节能工作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绿色行动、实施节能工程,努力提高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能源资料利用效率

近两年,我单位通过节能管理、改造等措施,使各项能耗指标大幅下降,完成2018、2019年的年度节约能源资源目标。

              

    2019年,我单位人均能源消耗量为130.47 kgce/人,单位建筑面积能源消耗量为3.1 kgce/平方米,人均水资源消耗量为31.99立方米/人.均低于浙江省同类型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平均值。

            

三、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节能领导小组

组长:徐建林

副组长:吴丽英

成员:林勇忠、叶晓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节能领导小组组长任办公室主任,副组长任办公室副主任,林勇忠、叶晓红等为成员。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上级有关节能规定及要求,研究部署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指导、督促、协调本单位节能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贯彻执行单位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制定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规划。

2、完善能源管理制度

节能规章制度

为发挥公共机构在节能和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表率作用,以实际行动节约能源资源,减少公用经费支出,建设节约型机关,我单位制定了一系列的节能管理规章制度:《行政中心用水用电管理规定》、《公共机构节水节电管理制度》、《能耗统计制度》、《电梯维修保养制度》、《中央空调管理与维护制度》等,并将制度制作成KT板张贴上墙。

3、严格管理 狠抓落实

在节约用电管理方面:我单位要求办公室、走廊等区域尽量采用自然光,少开灯或不开灯。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空调运行期间,空调设置温度,夏季不低于26度,冬季不高于20度。

在节约用水管理方面:要求水电工加强对水电设备的维护和改造,定期对供水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杜绝跑冒滴漏,做到节约每一滴水。控制各个阀门、龙头的出水流量,杜绝长流水,在满足基本需求的基础上,切实减少耗水量。

在节约办公用品方面:充分利用网上办公系统,文件起草、修改发放,尽量在电子媒介上进行,减少纸质文件印发、双面用纸、废纸重复利用、加强办公经费和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尽量选择环保、质优、价廉、能耗小的办公设备。

在绿色采购方面:我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规定,通过政采云采购相关的节能环保设备,办公电脑、打印机、分体空调等用能设备均是列入第二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在垃圾分类方面:我单位制定了《行政中心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实行垃圾分类投放与收集工作,进一步提高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在公共场所和主干道边放置垃圾分类回收桶,全单位职工及家属必须按有关要求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

4、加强节能宣传工作

我单位日常重视对干部职工的节能宣传工作,积极组织节能互动活动,组织节能知识讲解、低碳出行等,通过短信、微信、电子屏等方式向职工传播节能理念,在用电用水区域张贴节能提示标语等一系列方式强化了大家的节能意识。

5、总结

做好节约能源工作,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缓解能源供需紧张的重要举措,我行政中心将继续做好全县公共机构做好节能示范作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3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8.56万元,下降37%,主要原因是例行节俭,减少机关运行经费的开支。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1.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7.1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景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福利和对其个人与家庭的补助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其他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景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决算公开表.xls

景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绩效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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