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228U/2020-584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0-09-18
发布单位: 公安局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

2020-09-18 11:43 信息来源: 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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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

2. 组织和实施对全县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部门决算属于本级决算。

二、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169.58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50.49万元,增长13.0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169.5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169.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69.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169.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2.01万元,占72%;项目支出607.57万元,占2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69.5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50.49万元,增长13.0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69.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0.49万元,增长13.0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69.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1,834.87万元,占84.57%;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5.61万元,占7.63%;卫生健康(类)支出82.09万元,占3.78%;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87.01万元,占4.01%;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37.44万元,支出决算为2,169.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1834.8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65.6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基金、单位职业年金、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等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行政单位医疗(项)82.09 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行政单位住房改革支出(项)87.0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其中: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424.44万元,支出决算为1834.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人员经费(项)。年初预算为1182.22万元,支出决算为1477.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62.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77.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4.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8万元,支出决算为27.02万元,完成预算的96.5%,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车辆运行费用支出,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坚持节俭办事原则。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3.27万元,占86.12%,与2018年度相比, 减少0.16万元,下降0.68%,主要原因是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5万元,占13.88%,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0.24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人员因公出国(境)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23.27万元,完成预算的96.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运行维护费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3.2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行政执法、交通事故处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警用摩托车12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3.75万元,完成预算的93.75%。主要用于接待公务往来、办案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累计441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外宾接待,接待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7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公务往来、办案等支出。接待441人次,18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两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607.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9.11%。组织对2019年度交警大队等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执法办案(业务)装备经费及执法办案(业务)经费等两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7.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对执法办案(业务)装备经费及执法办案(业务)经费等项目分别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年度基本完成年初预算安排,绩效优秀。

组织对交警队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7.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交警大队整体支出局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年度基本完成年初预算安排,绩效优秀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至少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附绩效自评表)

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执法办案(业务)装备经费及执法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执法办案(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100分,项目自评得分96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6万元,执行数为3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有效的改善基层交警大队装备落后的局面,加大科技投入,开启交通智能指挥,有效解决城区交通拥堵状况;提高城区车辆通行能力。二是科技管理的投入有效解决交通事故逃逸和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侦破的困难。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主要是科技发展快速,设备更新和维护跟不上社会形势的发展。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本单位目前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执法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100分,评得分93分,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7万元,执行数为291.5万元,完成预算的98.14%。主要产出和效果:执法办案(业务)经费解决了执法办案中调查取证、交通事故查处、物证(活体)检测鉴定、执法设备维护检测标定等等产生的费用。保证了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过程的公平公正;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了我县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有效提高我县道路交通的通行效率。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评价维度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标准

得分

经济性

项目必要性

依据充分性

项目设立依据充分,符合上级政策要求。(5分)

5

符合经济社会需要

装备计划符合实际需求。(5分)

4

方案科学性

目标明确性

针对执法办案。(5分)

5

计划科学性

按照年初计划实施。(5分)

5

效率性

产出效率

计划完成率

年底前完成执法办案装备配置(25分)

25

资金管理效率

项目经费用执法办案(25分)

25

有效性

产出效果

社会效益

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道路通行能力(20分)

18

满意度

相关群众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100%(10分)

9

得分总计

96

评价结论

优秀

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评价维度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标准

得分

经济性

项目必要性

依据充分性

项目设立依据充分,符合上级政策要求。(10分)

10

符合经济社会需要

落实公安交警执法办案(业务)经费保障情况实际需求。(5分)

5

方案科学性

目标明确性

针对公安交警执法办案(业务)经费保障。(10分)

10

计划科学性

保障公安交警执法办案(业务)活动正常进行。(5分)

5

效率性

产出效率

计划完成率

完成年初计划(20分)

15

资金管理效率

项目经费用于公安交警执法办案(业务)活动(25分)

25

有效性

产出效果

社会效益

保证公安交警执法办案公正公平(20分)

18

满意度

相关群众满意度

大群众满意度100%(5分)

5

得分总计

93

评价结论

优秀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对交警大队整体支出局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执法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绩效为优秀。

一. 项目的基本情况

1. 项目实施的依据

落实公安交警执法办案(业务)经费的保障。

2. 项目的总体目标

保障公安交警执法办案(业务)经费,证了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过程的公平公正。

二. 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全年预算数为297万元,执行数为291.5万元,完成预算的98.14%。

三. 项目主要产出和效果:执法办案(业务)经费解决了执法办案中调查取证、交通事故查处、物证(活体)检测鉴定、执法设备维护检测标定等等产生的费用。保证了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过程的公平公正;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了我县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有效提高我县道路交通的通行效率。

四. 项目评价的结果:

绩效评价执法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绩效为优秀。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5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7.74万元,下降43.7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开源节流,节俭办事的原则,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关键的地方。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23辆,其中执法用车和特种车辆11辆,警用摩托车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1辆, 警用摩托车1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日常行政执法、交通事故处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支出。

17.公共安全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8.公共安全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交警大队2019决算公开表格.xls

                                                                                                                                 景宁县公安局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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