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20年度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
附件:2020年度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0年度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办单位 | 会同单位 | 决策依据 | 计划完成时间 | 决策程序 | 时间节点 | 1 | 《景宁畲族自治县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暂行规定》 | 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53号) 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 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0〕8号) | 公众参与 (公开征求意见,因情况紧急,公开征求意见时间少于30日) | 2020年7月初 | 专家论证 | 2020年6月下旬 | 风险评估 | 2020年7月下旬 | 合法性审查 | 2020年7月下旬 | 集体讨论决定 | 2020年7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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