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20年度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
附件:2020年度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0年度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项目名称
承办单位
会同单位
决策依据
计划完成时间
决策程序
时间节点
1
《景宁畲族自治县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暂行规定》
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53号)
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 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0〕8号)
公众参与
(公开征求意见,因情况紧急,公开征求意见时间少于30日)
2020年7月初
专家论证
2020年6月下旬
风险评估
2020年7月下旬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2020年7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