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中央第二批补助景宁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安排计划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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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的通知》(浙财农〔2020〕21号)及《景宁县财政局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景财扶贫组〔2020〕19号)文件精神,按照2020年度项目库项目情况以及项目库优先建设项目情况,经考察筛选,研究拟定计划,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20年7月3日至7月1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或发现问题,请向县民宗局或县财政局反映。 联系电话:县民宗局5084783,县财政局5082379 附件:附件:2020年度中央第二批补助景宁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安排计划表(建议).xls 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0年7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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