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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2020-07-01 09:35 信息来源:景宁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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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实施322国道景宁段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经自然资办函〔2020〕25号建设项目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拟征收红星街道岗石村、和兴村(原外舍社区)、王金垟村,鹤溪街道鹤溪村、张村村(原旱塔村、双后岗村、张村村)、东弄村、三枝树村(原三枝树村、严村村)、鹤木岭村(原滩岭村、王木坑村)和梅岐乡梅岐村(原梅岐村、留钱村)、东文楼村(原栋头村)、岳崇村集体所有土地52.6913公顷(790.3695亩)。四至范围详见“附件:322国道景宁段改建工程项目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自本公告下达之日起,征地范围内所有户口的迁入、婚姻登记、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结构等有关事宜不作为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相关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公告日期为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14日。

  特此公告。

  附件:322国道景宁段改建工程项目拟征收土地范围图.rar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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