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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家庭医生签约人员门诊报销比例提高20%

2020-04-03 16:32 信息来源:县医保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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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基层卫生医疗事业发展,自2020年4月1日起,签约参保人员在符合规定的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并实时报结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20个百分点。

2020年3月31日前与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签约家庭医生服务的人员,2020年4月1日起享受该项待遇;2020年3月31日后新签约人员,从签约次月开始享受待遇。全民医疗保险一档(原城镇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从50%提高至70%,全民医疗保险二档(原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从40%提高至60%。

该项政策实施后,将大大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截至4月3日,我县已签约人员50374人,预计每年将为签约人员减少医疗费支出98万元。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完善签约信息工作,增加享受待遇的人员,扩大结算医疗机构的范围,拓宽签约待遇政策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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