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570593741E/2020-5999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政办发〔2020〕8号 成文日期: 2020-04-15
规范性文件编号: KJND01—2020—0004 有效性: 有效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五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4-17 14:28 信息来源:景宁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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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五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景宁畲族自治县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五年行动实施方案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森林覆盖率是反映区域生态状况的重要指标。为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美化,加快实现森林覆盖率争先进位目标,打造山川秀美、环境宜人的美丽幸福新景宁,完成全县国土绿化目标任务,依据《浙江省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方案(2020-2024年)》(浙政办发〔2020〕4号),参照《浙江省营造林工程预算定额(2019试行版)》(浙林规〔2019〕88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思路,充分挖掘潜力,大力实施山地、坡地、城市、乡村、通道、水岸“六大森林”建设,加快构建严格保护森林资源的治理体系,着力增强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森林日益增长的多元需求,为打造山川秀美、环境宜人的美丽幸福新景宁提供强有力的生态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始终坚持以政府为主导,有效激发社会各界参与国土绿化美化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森林生态建设成果的良好氛围。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正确处理保护和发展的关系,大力推进国土绿化美化,大力实施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建立森林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机制,切实维护国土生态安全。

坚持分类施策,全域推进。基于山地、坡耕地、城市农村、通道水岸不同的自然生态禀赋,统筹规划各类国土空间,以点带面、连行成带、连线成片,推进国土绿化“宜林尽林”。

坚持尊重规律,量质并举。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科学植树,大力发展乡土树种、珍贵树种、生态树种和经济树种,科学规划设计、加强抚育管护,确保绿化成果建一片、成一片、绿一片。

(三)任务目标

到2024年底,全县力争完成新增造林6.5万亩以上,基本建成布局合理、覆盖城乡、功能强大的森林生态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山地森林建设。挖掘现有林地造林潜力,宜造则造、宜封则封、宜抚则抚,确保山地空间应绿尽绿。加快荒山荒地等规划造林地、困难造林地、造林失败地、迹地等地块的造林更新步伐,提高林地绿化程度。加大残次林、病虫害地、疏林地、一般灌木林地的补植改造力度,积极促进生态修复。加强未成林造林地的抚育管理,促进早日郁闭成林。

(二)推进坡地森林建设。加大对坡度25度以上、重要水源地15~25度的坡耕地的生态修复力度(永久基本农田除外)。积极推进未利用地、严重污染土地等宜林区域的造林绿化。结合百山祖国家公园创建,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因地制宜开展坡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拓展绿化空间,增加森林植被。对立地条件相对较差、分布零散的地块,选择耐旱耐瘠薄、适应性强的乡土树种开展造林绿化;立地相对较好、连片集中的地块,引导发展木本油料、茶叶、干(水)果等经济林,提高土地综合效益。

(三)推进城市森林建设。以园林城市(城镇)、森林城市(城镇)创建为载体,扩大建成区绿化规模,加宽河道、道路沿线绿化带,提高公园广场、生态停车场等公共设施绿地中乔木林比重。加快外舍新城和澄照副城绿化,扩大核心片林规模。利用好城南拆违和改造土地,扩大城市绿化森林所占比例。加强城市周边森林建设,打造以森林为主体的郊野公园,加大城际、城郊、城镇森林建设力度,扩大城市生态空间。

(四)推进乡村森林建设。持续推进村庄绿化,积极创建国家森林乡村、省“一村万树”示范村和推进村、市级绿化示范村,突出“身边增绿”,利用好村庄闲散土地、荒山荒滩等宜林地块,大力建设道路风景林、河道生态林、四旁果木林、公园休闲林,增加森林面积,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结合村庄古树名木、历史文化、主体植被等选择与村庄相适应的树种,着力打造美丽村落节点,形成一村一景,一村一品。

(五)推进通道森林建设。着力建设以森林为主线,实现区域生态空间互联互通的生态廊道。结合“六边三化三美”,推进公路沿线森林建设,重点加强省道、高速公路两侧森林新建、加宽和提升改造力度,加快通道沿线可视范围内的采石场、公路破面的边坡复绿和景观修复,营建森林生态廊道,打造美丽乡村精品线。

(六)推进水岸森林建设。以“幸福河湖”等项目建设为抓手,以千峡湖、上标湖、鹤溪河、英川港、毛洋港等小溪流域水土保持,水岸绿化美化为重点,大力开展美丽河湖建设,采取新造补植、封育改造等综合措施,培育以阔叶林为主的水源涵养、饮用水源保护、水土保持林,形成“水绿岸美、绿树成荫”的畲乡幸福河湖景观,提高水源涵养功能和生态景观效果。

三、管控措施

(一)严格实施使用林地占补平衡管理机制。按照“生态优先、先补后占、增减挂钩、持续利用”的原则,实行使用林地占补平衡管理,确保林地保有量不减少。

(二)从严控制森林采伐消耗。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从严控制天然公益林更新采伐。引导人工商品林采伐方式转变,县政府下达各乡镇(街道)的人工商品林主伐指标,原则上皆伐量不得超过主伐总量的50%。省级以上公益林只准进行择伐更新,护路护堤护岸林、城镇林木的更新采伐,原则上不进行皆伐更新。

(三)严格执行森林资源总量增减挂钩调控管理。强化林木采伐限额的调控,对上年度监测发现森林覆盖率下降的乡镇(街道),核减采伐限额指标;对未完成年度迹地更新复绿任务的,核减人工用材林皆伐比例。

(四)严格落实伐育同步管控措施。严格执行迹地更新复绿相关法律规定,落实采造挂钩、伐育同步管理机制。实行林木采伐、临时占用林地更新复绿告知承诺制度,建立健全迹地更新保证金制度,确保各类迹地按时保质保量更新。建立健全迹地更新复绿责任主体信用评价机制,加大对失信主体的惩戒力度。依法加强更新复绿监督管理,督促责任主体按时履行法定义务。

(五)严格加强林业执法监管。全面建立“天上看、地上查”和“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森林资源监管长效机制。及时发现与打击各类毁林开垦、乱占林地、乱砍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建立案件查处和问题整改销号制度,加强森林防火,强化松材线虫病等有害生物防控,切实巩固林业生态建设成果。

(六)加快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以提升森林质量和景观水平为目标,以森林可持续发展为导向,全面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加快构建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坚持因林施策、因地制宜,实施森林抚育和林相改造工程,针对不同类型、不同阶段的林分特征,科学采取抚育间伐、补植补造、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等措施,着力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森林质量和效益。

四、扶持政策

(一)扶持内容

绿化造林项目其它部门有资金安排的,项目所需资金按原渠道列支,部门扶持不重复补助;省、市林业绿化造林项目,整合项目资金,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补助。

1.基地补植。2018年度森调更新数据统计为宜林地、迹地,实际已造林更新或乔木树种分布相对均匀的基地补植;2017年至2019年在非林地上营造的乔木林基地补植。乔木林基地补植补助450元/亩,土地开发地油茶补植补助300元/亩。

2.造林更新。宜林地、迹地、疏林地、疏覆盖度一般灌木林、25°以上坡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除外)造林。芒杆、小杂竹、葛藤等植被占绝对优势的困难地乔木造林补助2600元/亩,经济林造林补助1300元/亩;其他地类乔木林造林补助1100元/亩,经济林造林补助700元/亩;2019年起新增的采伐迹地在实行采造挂钩的基础上当年造林补助450元/亩。土地开发地除油茶外,其它树种造林林业不补助。

3.一般灌木林、疏林改造。2018年度森调数更新据统计的一般灌木林地、疏林地改造。抚育后每亩补植15株以上的补助450元/亩,每亩补植50株以上的补助900元/亩。

4.重点项目造林。结合省市彩色森林、珍贵树种、国家公园生态修复等实施的项目,造林补助1800元/亩。

5.城乡平原绿化。片林补助1800元/亩。获得省级“森林城镇”称号的补助30万元;获得国家森林乡村、“一村万树”示范村的补助5万元,重点村补助10万元;获得“一村万树”推进村、市级绿化示范村的补助2万元。国家森林乡村、“一村万树”示范村、市级绿化示范村在同一年度创建,按就高原则不重复补助。

6.未成林造林地抚育。造林当年全面抚育1次,第二年、第三年全面抚育2次,补助130元/亩·次(芒杆、葛藤困难地补助180元/亩·次)。每亩补植50株以下的一般灌木林改造后第一年、第二年抚育不安排补助。

(二)资金拨付

经乡镇(街道)初验(验收)、县级核查合格和公示无异议后,将补助资金下拨到有关乡镇(街道、单位),由乡镇(街道、单位)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国土绿化实施主体。

基地补植、经济树种造林、示范村镇创建补助资金一次拨付。未成林造林地抚育补助资金按次拨付。造林更新、一般灌木林和疏林改造、重点项目造林、城乡平原绿化的片林造林补助资金分二次拨付,造林当年验收合格拨付造林补助资金的80%;第三年抚育结束,造林保存率在80%以上,苗木生长良好,拨付造林补助资金的20%。

五、职责分工

百万亩国土绿化五年行动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一项政治性、社会公益性工作,各部门、单位要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切实把百万亩国土绿化工作落到实处,按时保证完成建设任务。

县府办:负责成立县级领导小组,督查工作落实情况。

县发改局:负责国土绿化项目立项、审批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国土绿化资金保障,经费核拨和资金保用绩效监管等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国土绿化项目规划、任务分解、苗木筹划、技术指导、进度督查、质量核查、统计上图,制定国土绿化技术标准或要求(林业),指导乡镇(街道)开展造林更新、村庄绿化、森林城镇创建、森林资源管护等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引导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推进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和乡村绿化美化,配合做好生态退耕相关工作,新增涉农国土绿化面积、图表的统计上报等工作。

县建设局:负责城市建成区、规划区公共绿地及道路绿化,新增城市绿化面积、图表的统计、上报等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道绿化和补植提质,新增公路绿化面积、图表的统计上报等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河道两侧、城市饮用水源区绿化,新增河岸绿化面积、图表的统计上报等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国土绿化资金的审计审核等工作。

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国土绿化的规划、实施、验收、统计上报等工作。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把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美化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全力以赴、不折不扣地完成;成立国土绿化专项工作组,明确目标任务、完善考核机制、严肃责任追究。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建设、交通、水利、农业、审计等部门要强化协作,细化部门职责分工,确保顺利推进。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动员广大群众植树造林护林,共同推进全县国土绿化美化进程。

(二)强化任务落实。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谋划制定行动方案,分解目标任务,将任务落实到具体年度、山头地块和责任人员。要加强国土生态空间规划,保障国土绿化美化用地需求。

(三)加大资金投入。从省绿色发展财政奖补资金、省级项目资金、森林火灾林木保险赔偿金、森林植被恢复费、城市绿化补偿费等多渠道筹集资金,进一步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将专项补助资金与其它相应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国土绿化美化资金投入;持续推进林业投资机制改革,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引导工商资本“上山入林”,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投入机制。

(四)完善技术支撑。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实施科学造林。强化技术指导服务,建立技术人员挂钩联系制度,实行造林抚育全过程管理,确保绿化质量。强化科技支撑,加快芒杆、砾石、滩涂等造林困难地造林技术研究,加大珍贵树种、乡土树种和经济树种选育推广,加强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强种苗供应保障,实行订单育苗、定向培育,推进良种造林,鼓励使用2年生以上容器苗造林,结合省市年度赠苗计划和造林地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安排省级赠送的苗木。

(五)严格考核评价。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对森林覆盖率、新增造林面积等主要指标任务的考核力度。加强林地清理、整地、挖穴、植苗、抚育全过程进度督查和质量检查,严格造林验收标准,规范监测数据管理,确保造林质量和森林资源监测结果的时效性、准确性与严肃性。

七、附则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景宁畲族自治县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五年行动造林任务分解表


附件

景宁畲族自治县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五年行动造林任务分解表


单位:亩

乡镇
  (街道)

合计

分年度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全县

65000

17500

14400

14400

10600

8100


红星街道

4100

1100

910

910

670

510


鹤溪街道

1500

400

320

320

250

190


渤海镇

3150

860

700

700

510

380


东坑镇

3950

1080

870

870

640

490


英川镇

9400

2550

2080

2080

1530

1160


沙湾镇

5300

1450

1180

1180

860

630


大均乡

2900

790

650

650

470

340


澄照乡

2400

650

530

530

400

290


梅岐乡

1300

350

290

290

210

160


郑坑乡

1000

270

220

220

170

120


大漈乡

1650

450

360

360

270

210


景南乡

1850

500

410

410

300

230


雁溪乡

1200

330

270

270

200

130


鸬鹚乡

3900

1060

860

860

630

490


梧桐乡

3550

980

790

790

570

420


标溪乡

1650

450

360

360

270

210


毛垟乡

2750

750

610

610

450

330


秋炉乡

3150

850

700

700

520

380


大地乡

3950

1050

870

870

640

520


家地乡

2150

580

480

480

350

260


九龙乡

4000

950

890

890

650

620


林业总场

200

50

40

40

40

30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5日印发


文件下载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五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cebx

政策解读http://www.jingning.gov.cn/art/2020/4/17/art_1229437988_20840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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