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597209498X/2020-4586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0-02-26
发布单位: 景宁县府办 有效性: 废止

《景宁县公益林(天然林)管护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0-03-03 16:23 信息来源: 景宁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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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公益林、天然林管理是加快推进生态林业建设的重要抓手,中央和省市都非常重视公益林、天然林的建设和管理,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制定了相应的政策和措施。

景宁全县土地总面积290.8万亩,林地面积246.3万亩,占比84.7%,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是浙江省的重点林区县。其中,公益林148.55万亩,占林地面积的61.3%;天然商品林47万亩,停伐管护天然林10.72万亩,占比22.8%。公益林、天然林在全县林地总面积中占了相当大的比重,加强公益林、天然林管理,对景宁生态林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加强公益林、天然林管理,推进景宁生态林业建设,特提请县政府出台该文件。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1.规定如何建立公益林(天然林)管护组织,包括县级管护组织的建立、乡镇(街道)管护组织建立和村级管护组织的建立;

2.规定各级管护组织的工作职责;

3.规定公益林(天然林)专职、兼职护林员的选用条件和选用方式;

4.规定公益林(天然林)的管护措施;

5.规定公益林管护费的使用;

6.规定对公益林(天然林)管护队伍和护林员的考核管理。

三、文件依据

1.《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

2.《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

3.《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

4.《浙江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办法》。

四、适用对象

适用于县域范围内与公益林、天然林管护相关的单位、组织和个人。

五、关键词解释

1.公益林:是指以发挥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主要功能,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划定,经批准公布并签有公益林保护管理协议的森林、林木和林地。

2.天然林:是指天然起源的森林,包括自然形成与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或者萌生所形成的森林。

六、注意事项

无。

七、新旧政策对比,或与之前有关文件的关系

本文件是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在之前出台文件的基础上,增加了天然林管护内容,并对原文件的一些内容作相应完善。

八、解读机关

景宁畲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九、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计划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十、其他

无。


文件链接http://www.jingning.gov.cn/art/2020/3/3/art_1229437985_21063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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