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367J/2020-6168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0-02-27
发布单位: 民政局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报告

2020-02-27 13:20 信息来源: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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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县政府:

根据《景宁县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分解清单》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上级民政部门有关精神,我局积极推进了民政领域的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队伍建设情况

县民政局在机构改革后行政编制7名、事业编制19人,现有干部职工24人,内设3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社会救助福利科、社会工作事务科),以及6个下属事业单位(县殡葬管理所、县殡仪馆、县综合救助管理站、县综合养老福利院、县婚姻登记处、县社区和社会组织指导中心)和2个社会团体(分别为慈善总会和革命老区开发建设促进会)。主要负责全县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民间组织和社团登记管理、地名区划、社会福利事务、革命老区建设、社会慈善等工作。

二、加强领导,完善制度

“法治民政”是“现代大民政”的重要特征,为确保“法治民政”建设工作落实到位。一是,我局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负责总协调,形成领导有力、任务明确、人人有责、合力推动的良好格局。二是,健全干部学法制度,将干部职工的法律学习和培训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全体干部会议、主题党日活动”这一载体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坚持依法行政主线,把学法、守法、用法与依法履职紧密结合,狠抓执法队伍建设,共有执法资格证的工作人员13名。2019年以来梳理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目录、流程图等。

三、学法普法,形式多样

(一)加强民政领域法律法规教育宣传工作

我局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求民政工作人员要系统学习和熟练掌握与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和行为规则,着力培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提高全局干部的法律素养,充分发挥法律在推进民政改革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结合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把维护好、实现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放在突出位置学习宣传,深刻理解和落实宪法中关于国家保障和保护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的规定。1月份,县民政局联合电视台制作播出了《你身边应该知道的政策》,详细介绍了民政有关政策法规。2019年4月25日至26日,在县委党校举办了民政工作培训班,全县各乡镇、街道民政分管领导、民政助理员和民政局干部、社区干部等70余人参加了培训;主要围绕扶贫领域业务政策、资金管理和党风廉政等知识进行培训,邀请省市民政、县纪委业务专家前来授课。通过培训,进一步强化了干部责任担当和廉政意识,提升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11月初,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组织全县民政工作推进会,对低保专项治理、“焕新乐园”、留守儿童底数排摸等重点工作进一步作培训和部署。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我局按照省委省政府“掌上执法”和“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全力完善数据系统,上传执法人员库和执法对象库,认真抓好行政执法工作。通过“一把手”带头使用掌上执法系统,切实推动“浙政钉 掌上执法系统”在民政执法检查中的全面应用。如2019年9月份以来,由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分别带队,通过掌上执法系统,针对民政领域的养老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了“双随机”执法检查。2019年,县民政局已通过该系统执法20余次,发现问题5次,完成即查即改12次,达到“双随机”执法的良好效果。

四、履行职能,抓好民生工作

(一)依法开展专项整治,筑牢 “最后一道防线”

4月份以来,各乡镇、街道通过结合全面复核工作,逐户调查,开展情况排摸、查漏补缺和问题整改工作。一是针对懒政、低效问题。 1-12月份,及时处理死亡退保175人,补充完善家庭信息625条;切实做好在册低保家庭的动态管理,全县因家庭财产不符、收入超标、存款超标、人员死亡、户籍迁出、不配合调查等原因共退出低保2294人,新增低保1113人。二是针对防“漏保”问题。主动发现符合条件但未申请低保的困难家庭15户(现已全部纳入低保);全县困难家庭中无法单独立户的未婚成年重病、重残对象136人纳入低保;经核定,对全县6户低保户给予一年的渐退期,实现稳定脱贫后再退出低保或低保边缘户范围。充分发挥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后一道安全网”,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方面发挥“兜底”作用。三是针对近亲属备案制度不落实问题。经专项治理,2019年乡镇(街道)低保经办人员(国家干部)、村两委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低边情况已备案登记122户,其中低保115户、低边7户,“关系保”、“人情保”问题整治成效明显。四是针对资金监管不力问题。强化低保救助资金监管,切实保障救助资金末端落实。主动借力农村基层作风巡查,按照“各村低保户走访全覆盖”的要求,强化低保资金的发放、领取等情况核查,严把资金监管关。五是针对基层作风不扎实问题。出台《景宁县民政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关于扶贫领域不正之风问题集中整治暨低保专项整治“回头看”检查工作方案》,11月份联合县第六纪检组直赴梧桐、大均2个乡镇开展低保专项整治工作突击督查,严实基层作风。

(二)关爱困难儿童,出台“365”行动计划

8月7日浙江省“福彩暖万家·焕新乐园”现场会在景宁顺利召开,副省长王文序寄语“全国儿童工作看浙江,浙江看景宁,景宁要努力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这是对2019年景宁“焕新乐园”工作所取得成绩的最高肯定。从无到有,2019年景宁县完成100户“焕新乐园”低保家庭环境改善及陪护工作,组织开展超200人大型集体活动10余次,新建景宁焕新乐园公益中心,景宁“焕新乐园”工作在省级以上媒体刊播20余条次,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景宁经验。从100户到365计划,景宁牢记副省长王文序的殷勤嘱托,县委县政府制订出台了《“真情暖万家·关爱365”景宁畲族自治县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行动计划》,围绕健康、安全、教育三大目标,汇聚6方面力量,落实5项举措,随着“365”行动计划的深入实施,从单一的物质救助向精神关怀延伸转变。2019年9月27日,该项工作得到市委副书记、市长吴晓东的批示:“值得全市推广”。10月11日,全市儿童之家建设暨焕新乐园现场会在景宁召开,副市长杨秀清出席会议,以及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和民政、教育、妇联等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同时,由省民政厅发文向全省民政系统推广景宁关爱儿童经验。

(三)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有规可依

通过2019年的“三服务破六难”百日攻坚大会战,我局咬定目标、深化殡改、统筹结合、真抓实干,顺利实现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在全县铺开。截至目前,全县完成18个乡村公益性公墓选址;其中14个开工建设,并有8个完成建设。建机制,出台专门公墓办法。由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出台《景宁畲族自治县公益性公墓管理暂行办法》,为丽水市首个乡镇级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每个乡镇建设1个公益性公墓,明确审批程序、建设标准等方面,确保公益性公墓实现规模化和规范化建设管理,改变以往由村为建设单位的“零、散、差”情况。由县财政纳入年度预算,对首期乡镇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超过 100 穴以上的,一次性给予当地乡镇补助建设资金 30万元;墓区进场道路每公里补助5万元,道路补助金额总计不超过10万元。经评比验收,给予部分公益性公墓示范点10万元奖励。

(四)高质量依法完成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

2019年2月12日,我县围绕“布局调优、规模调大、实力调强、班子调好”的目标,全面启动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历时一个多月圆满完成。一批空心化严重、立地条件差、资源禀赋少的村被合并,行政村由254个减少到136个,减少幅度达46.46%,资产完全融合率达74.68%,民族村比例由18.1%提高到22.6%,村均人口由569人/村提高到1063人/村。村调过程中,全县面上平静平稳,实现了零越级访、零负面舆情、零治安事件、零群体性事件,为我县下一步乡村振兴奠定了基础,也为全市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提供了“景宁做法”“景宁经验”。先后有庆元、龙泉、云和、松阳、青田等5个县市到我县来学习考察村调工作。

(五)依法开展婚登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简化婚姻登记办事流程,打造服务型政府,2019年8月1日起将原来的婚姻登记“两免一送”服务提升为婚姻登记“四免一送”服务,婚姻登记工作实现全免服务。完成“婚育户”一件事改革,减少办事环节和次数,由至少“跑3次”改为“最多跑一次”,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完成2004年5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办理的3127条婚姻登记信息电子签名与核对工作,实现与全省大数据共享服务。做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的宣传工作,发放100多册《新婚新育》读本。开展婚姻家庭文化宣传,建设布置“畲族婚俗”文化墙,分发《致新婚夫妇的一封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优生优育》等资料。今年以来,共办理结婚登记922对,离婚登记402对,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成立婚姻家庭辅导志愿者队伍,共为235人提供心理辅导,举行免费颁发结婚证仪式440余次。

五、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全县民政系统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和省市民政会议精神,坚持以“三个聚集”为指引,深入实施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我县民政领域法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1.深入贯彻《景宁畲族自治县贯彻落实县乡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和《景宁畲族自治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确保民政学法普法任务的顺利完成。

2.加大民政法制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执法证》考试,并对以往取得《执法证》人员开展再学习培训工作。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民政法律法规学习贯彻力度,加大村(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3.围绕“大治理”体系建设,积极推动“三社”融合发展。深入推进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社区“七多”专项治理,深化村(社区)减负增效。加强行政村规模调整后续,指导合并村加快推进新村村级工作规范化建设。组织实施《景宁畲族自治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实施方案》(景委发〔2019〕34号),平稳完成城市社区优化调整工作。

4.围绕“大服务”体系建设,持续优化社会专项服务。依法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依法加强婚姻文化建设项目。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业、社会治理、社会救助等法规建设。

 


 

  

                                                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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