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420E/2020-4575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人社〔2020〕9号 成文日期: 2020-02-12
发布单位: 人力社保局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2020-02-25 10:05 信息来源:县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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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科室、下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丽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企业复工工作组成员并做好全市市场主体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丽防指发〔2020〕17号)、《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丽人社〔2020〕21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用工补缺保障,全力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持续保持全县就业局势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现就人力社保系统加强企业复工用工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保障企业用工服务工作专班,抽调相关业务骨干配强专班力量,实施企业服务专员制度,提供“一对一” “点对点”企业用工补缺保障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二、及时掌握用工情况。紧盯企业复工前后集中求职、集中用工的重要时段,开展规上工业企业用工调查,加强重点企业用工监测,主动与商、建设、交通、金融等部门对接,及时掌握企业开复工情况、外来人员返岗上岗情况和企业用工短缺情况,及时跟进作好服务。

三、大力开展线上招聘求职。开展线上招聘系统改造,简化企业申请、发布手续,开辟“服务复工稳就业、招聘求职不打烊”全天候线上招聘栏目,根据我县企业实际,扣准企业生产时令,高密度、有计划地组织线上招聘活动,推行视频面试、电子合同等新型招聘形式,积极引导企业和员工通过线上实现有序招聘求职,提高招聘求职匹配度和成功率。

四、拓宽岗位信息发布渠道。通过丽水人力社保公共服务平台、移动运营商、景宁政府网和景宁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企业岗位信息,加强与上级人力资源服务网站对接,实现省、市、县三级联动。积极与景宁发布微信号、景宁融媒体中心等平台联系,加大城区各宣传LED屏幕的招聘信息投放量,主动与技工院校、劳务协作地区对接,全力提高信息发布覆盖面及知晓度。

五、全面落实各项惠企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企业减负政策,实施失业保险费减征、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缓缴社保费(养老、失业、工伤)等政策。及时兑现稳岗补贴、社保费返还、社保补贴等政策,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减轻企业经营负担。

六、加强企业用工指导。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升特殊工时审批服务效能。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作用,指导企业妥善处理劳动关系,鼓励企业通过民主协商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引导职工理性维权,倡导职工与企业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服务供给,积极动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企业紧缺用工提供免费服务。

七、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疫情防控期间,依托“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人才网上学习平台”“技能强国-全国产业工人技能学习平台”“学习强国”技能频道、“中国职业培训在线”“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等线上平台,广泛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疫情解除后,按要求抓好提高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等政策落实。

八、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复工。进一步深化地校合作,全面落实大学生就业扶持政策,加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和扶持力度,鼓励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院校和技工院校等在校学生到受疫情影响的复工企业开展实习实训,并按规定给予实习实训补贴。鼓励以退休返聘的用工形式,通过“共享员工”“弹性员工”和远程工、钟点工等多种方式参与企业复工。

九、完善用工帮扶机制。全面深化“三服务”活动,开展精准服务企业专项行动,发送《企业用工服务指南》,全面了解掌握复工企业用工需求、面临的困难问题及意见建议,通过“现场即办、会商合办”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疫情防控下的企业用工保障工作。 

附件: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方案

 景人社〔2020〕9号.cebx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12日



附件: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服务企业复工复产

工作专班方案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动服务我县企业有序复工,为企业提供精准高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协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经研究,决定成立服务企业复工工作专班,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服务企业复工工作专班
组  长:张怀海

副组长:梅  敏  陈伟龙  叶松慧 

成  员: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才开发和就业促进科、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险科、劳动关系科、就业管理服务处、人才管理服务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考试中心)、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市民卡管理服务中心)等科室、单位相关负责人

二、工作小组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季卫娟

 成  员:汤芬芬  蓝勇建  章牡蓉  董王炜  雷青阳 

          叶 巧  叶春燕  杨 帆(办公室) 陈严俊

主要职责:负责对接县防控领导小组、市人社局、各科室,做好协调指导工作;②积极组织深化“三服务”活动,及时开展精准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专项行动;负责编制服务企业复工工作专报,开展总结宣传,收集汇总上报信息等。④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2.监测信息组

组  长:杨 帆(就业处)

副组长:叶 巧

成  员: 梁凌风  吴 艳  叶茂鹏  

主要职责:开展重点企业每日监测,联系重点企业,综合开展动态分析、汇总报告,并做好劳动力余缺调剂工作。负责及时获得企业开工情况,对接企业用工情况,填报用工情况表,宣传用工政策,引导企业使用人力社保服务平台发布招聘信息。汇总全县企业复工和缺工情况,实时反馈招聘服务组跟进。④开设基层就业招聘服务网点,组织各乡镇社保员开展乡镇富余劳动力调查,动态掌握全县劳动力余缺情况,最大限度盘活本地劳动力资源。

3.招聘服务组

组  长:杨 帆(就业处)

副组长:吴 丹

成  员:章牡蓉  刘 益  叶茂鹏 

主要职责:动员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开展用工需求摸底和对接,多维度服务企业用工需求。加大用工需求宣传力度,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在景宁政府网、畲乡报、公众号、景宁电视台、广播及县内led宣传屏上发布用工需求信息,并做好跟踪反馈,适时调整宣传方案。指导企业通过丽水市人力社保公共服务平台申请账号发布招工信息。④指导企业登录浙江人才网里紧急用工发布里申请发布。⑤向市场主体为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给予创业就业服务补贴。

4.社保政策组

组 长:蓝勇建

 成 员:胡映霞  陈大伟  潘笃尧  雷青阳  林海玉 

        卢  颖  钟子涵  陈景悄

主要职责:①及时贯彻、传达与落实上级部门关于疫情影响期间的社保政策,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主动跟踪、及时获取工伤认定、鉴定信息,开通工伤认定绿色通道、工伤待遇支付快捷通道;受理疫情期间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的延期申请,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长一年,即工伤保险费率继续下浮50%。②对接税务部门,落实企业因疫情影响暂时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缓缴申请,并在系统内标识,缓缴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业务的,允许在疫情解除后办理补办手续,确保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③通过线上线下多途径开展“三服务”工作,开通专门服务热线,提供24小时社保政策咨询答复、业务经办辅导等。④按时足额发放各类人员待遇,做好工伤保险待遇发放和养老保险待遇二次发放等工作。⑤指导和服务企业通过线上途径办理参保、中断、转移、接续等业务。⑥通过景宁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加强社保卡办卡流程的宣传与引导。

5.用工指导组

组长:汤芬芬

成员:杨玉山  雷蔚美  吴家敏  王光明  刘宏峰  梁凌风

主要职责:①开展企业技能培训需求调查,做好技能提升培训及补贴政策宣传、咨询服务。②深化“三服务”活动,及时与企业、在建工程项目对接,了解复工情况、复工意愿、用工动态和存在困难,做好收集反馈,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保障投诉举报热线24小时畅通,及时处置有关涉企投诉举报。必要时派出工作组入企“一对一”进行指导协调,及时帮助企业纾困解难。③企业调解仲裁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④联合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对开工企业、在建项目开展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等法律法规的宣贯和指导,引导企业规范用工,减少群体性劳动纠纷的发生,助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⑤依托我县高级人才联合会平台,发挥高联会各专委人才专长,对口支持、指导和服务企业。

6.综合服务组

组长:刘敏敏

成员:蓝勇建  陈大伟  潘笃尧  王光明  陈岩平 

      梅红霞  王芸娟  陈美鸾  叶  巧  柳  菁 

主要职责:①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人社服务。②强化市县沟通对接,协调推进网上办、掌上办,督促及时办结企业线上申请事项。③协调推进非紧急事项延后办,督促做好后续服务工作。④协调推进咨询办、预约办,对企业需现场办理紧急事项,提供邮寄办、预约办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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