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关于景审报【2020】14号审计报告的整改情况报告

2020-02-19 11:22 信息来源:县红十字会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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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和国务院部署,按照《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审办社发【2020】11号)要求,2020年3月18日起,景宁县审计局派出1个审计组13名审计人员,对景宁县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开展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景审报【2020】14号审计报告,作出评价、指出存在主要问题、提出处理处罚意见和审计建议。我会进行了认真地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整改

我会以本次审计为契机,成立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小组,从上到下开展认真检查,主动查找和接受审计组指出的问题,并以积极的态度和刀刃向内的勇气边审边改、逐一整改,建章立制、巩固提升,有效促进我会工作规范化建设。

二、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一)“捐赠资金分配和使用不够及时,防疫资金结余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5月28日24时,我会关于此次疫情共接收捐赠资金64.846万元,支出42.292万元,结余22.554万元,结余占捐赠资金的34.8%,已远低于报告中给出的82.4%。针对该问题,我会一是积极联系县防疫指挥部对接资金需求;二是及时拨付资金,在资料齐全基础上第一时间拨付。

(二)“捐赠物资管理未入账”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该问题,我会结合捐赠方捐赠意向函、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等,确定捐赠物资价值,制定折价标准,做好盘点清算。目前所接收捐赠物资共价值198.592354万元,已全部折价入账管理。

(三)物资出入库管理制度不健全,物资出库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该问题,我会一是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对救灾物资进行清理盘点,建立台账;二是完善了救灾物资管理相关制度(《县红十字会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分发制度》、《县红十字会备灾救灾物资库管理制度》),加强救灾物资管理,并完善物资出入库登记制度,设立“景宁县红十字会物资登记表”;三是根据制度落实专人管理,有效促进了救灾物资规范化管理。

三、下步打算

近期,我会将积极对接县防疫指挥部,尽快安排好疫情受捐资金使用计划,并于今后认真落实审计建议,与时俱进完善相关制度并强化制度执行,巩固和提升审计整改成果,依法履职尽责,以“七廉工作法”规范日常工作,努力打造清廉、有为的红十字会,为建设和美幸福新景宁添砖加瓦。

 

 

景宁畲族自治县红十字会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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