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597209498X/2023-6084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11-13
发布单位: 县委办公室(县档案局) 有效性:

景宁县档案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2020-12-07 11:29 信息来源: 县委办公室(县档案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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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主体:景宁县档案局

行政执法范围:景宁县

监督举报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档案局(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府前西路19号)一号楼3楼档案执法监督科,邮编:323500

举报投诉电话:0578-5623023

一、行政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三条   禁止买卖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产转让时,转让有关档案的具体办法,由国家档案主管部门制定。档案复制件的交换、转让,按照国家规定办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各级各类档案馆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为了收集、交换中国散失在国外的档案、进行国际文化交流,以及适应经济建设、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推广等的需要,经国家档案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据职权审查批准,可以向国内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赠送、交换、出卖档案的复制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五条: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和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档案及其复制件,禁止擅自运送、邮寄、携带出境或者通过互联网传输出境。确需出境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4.《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八条:“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一级档案严禁出境。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二级档案需要出境的,必须经国家档案局审查批准。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三级档案、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一、二、三级档案以外的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和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及其复制件,各级国家档案馆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需要携带、运输或者邮寄出境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海关凭批准文件查验放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罚款数额,根据有关档案的价值和数量,对单位为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对个人为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6.《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罚款数额,根据有关档案的价值和数量,对单位为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对个人为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8.《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4号)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档案执法监督检查,是指各级档案主管部门对贯彻实施档案法规的监督检查以及依法对违反档案法规行为的查处。第四条 国家档案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应设档案执法监督检查机构,计划单列市、省(自治区)辖市、行署和县级档案主管部门应设档案执法监督检查机构或监督检查员,负责组织、协调各自管辖范围内的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第八条 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对各自管辖范围内档案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应与档案业务工作密切结合,检查的内容和重点应根据档案法规实施的情况具体确定。

9.《浙江省档案登记备份管理办法》

10.《档案管理违法违纪处分规定》

11.《浙江省中介机构管理办法》

12.《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二、行政执法主体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行政执法主体名单(2019年第一批),详见附件1。

三、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1.景宁县档案局持证执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3。

2.景宁县档案局辅助执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4

四、行政执法程序图


 


五、救济渠道

(一)诉讼渠道,即司法救济渠道(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刑事诉讼)。

(二)行政渠道,即行政救济渠道(行政申诉、行政复议、行政赔偿)。

如被处罚单位不服行政处罚决定,自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三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自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景宁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丽水市范围内任意一家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执法职责、权限

1.承担档案行政应诉和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工作

2.负责对县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3.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违纪行为

附件1:景宁畲族自治县行政执法主体名单(2019年第一批).doc

附件2:景宁县档案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xls

附件3:景宁县档案局执法人员名单 .xls

附件4:景宁县档案局辅助执法人员名单.xls

附件5:浙江省规范档案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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