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597209498X/2020-6079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0-12-03
发布单位: 教育局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对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4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2020-12-03 16:14:20 信息来源: 县教育局 浏览次数:
分享到:

建议内容:

关于景宁畲族自治县教师工资晋级的建议

答复意见:

韦朝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景宁畲族自治县教师工资晋级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通过对您提案内容的解读,这里所说的教师工资晋级其实就是学校教师岗位聘任的事。

二、根据县教育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景教〔2018〕7号)文件精神,县机构编制部门按照中小学编制标准,核定编制数;县人力社保部门,根据国家、省制定的中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和当地中小学校编制总量,对县域内中小学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分别核定岗位设置总量,实行总量控制;县教育部门在核定的岗位设置总量内,按照学校教师人员结构、承担教育教学改革和任务需要等情况将各类岗位数核定到各中小学;各学校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内科学制定本校岗位设置方案,确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岗位结构,依法依规做好人员聘用上岗工作。推行竞聘上岗制度,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通过多轮竞聘上岗和组织调剂相结合的模式完善教师资源配置。

综上所述,教师岗位聘任主体为各学校独立法人单位,县教育局作为主管部门主要做好监管与指导工作,学校制定竞聘方案,根据方案完成聘任工作,学校与各类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各学段高、中、初级岗位设置比例均不同,各学校的实际情况也不同,学校是独立法人单位,作为主管部门县教育局若简单制定一个制度统一来进行教师岗位聘任,比较难以操作。

四、作为主管部门,我们今后将进一步关注学校教师岗位竞聘方案。重点关注是否有利于学校发展,是否引导教师回归提升教育质量之路。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毛玉伟

联系电话:5081341


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0年8月27日


答复时间:2020-08-27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