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土地整治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参与起草土地整治相关政策。
(二)组织开展土地整治后备资源调查,参与县级土地整治专项规划的编制。
(三)参与拟订全县土地整治年度计划。 (四)参与全县土地整治项目组织实施、技术指导等工作。 (五)承办并参与全县土地整治项目立项、验收、抽查、复核及报备等工作。
(六)开展土地整治项目相关咨询和服务等工作。 (七)配合做好土地整治项目的规划设计、招投标、审计和结算等工作。
(八)完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