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管理工作,并实施相应的专项督导、评估。负责中小学(含幼儿园)德育、劳动教育、校外教育、体育、艺术教育、法制教育和卫生健康教育工作。承担中小学(含幼儿园)学籍管理工作。负责远程教育、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检查和监督。负责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承担消防、交通、防水、禁毒、反恐等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制定教育督导评估方案,并对学校进行监督、检查、评估、考核。承担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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