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3320/2020-610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卫〔2020〕107号 成文日期: 2020-11-16
发布单位: 卫生局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加快推广应用“健康医保卡”的通知

2020-12-15 09:42 信息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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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全面推广应用“健康医保卡”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卫生健康数字化转型重点工作的通知》《中共丽水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在全市全面推广“健康医保卡”的通知》(丽改办发〔2019〕33 号)《2020年丽水市深化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 推进就医全方位体验大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丽卫〔2020〕45号)和《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快推广应用“健康医保卡”的通知》(丽卫函〔2020〕455号)文件要求,现就加快推广应用“健康医保卡”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1、即日起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全体在职员工通过各单位的二维码申领;

2、县域医共体、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对前来就诊人员开展引导申领工作,确保我县完成量达到上级部门要求。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康医保卡”推广应用工作机制,加强人财物的投入力度,保障推广工作顺利实施。

(二)落实推广措施。各单位要充分组织动员,确保本单位全体职工完成绑卡,同时向家人、亲戚、朋友间推广,并引导在就医过程中优先使用“健康医保卡”。

(三)明确任务指标。各单位要充分运用新版二维码推广工具进行本地开卡、用卡情况监测,每月新领卡人数不低于本区域门诊就诊人次的2%。

(四)强化评价考核。推广应用“健康医保卡”是贯彻落实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数字化转型的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纳入“最多跑一次”每月通报,与健康丽水考核、医院绩效考核、医疗资源配置、医院等级评审等相挂钩。

各地医疗卫生健康单位确定一名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附件1,县人民医院和各卫生院分开统计),加入健康医保卡推广应用钉钉群(附件2),各单位推广码在钉钉群内下载。工作推进过程中,如有其它问题,可联系景宁畲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信息中心,联系人:雷磊,联系电话:5628025。

景宁畲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景宁畲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16日印发

景卫(2020)107号 .ce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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