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597209498X/2020-604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政发〔2020〕16号 公开日期: 2020-11-20
发布单位: 景宁县政府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和奖励2020年度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

2020-11-23 14:37 信息来源: 景宁县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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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属各单位:

2020年,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平安法治建设的进程中,我县涌现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紧急关头,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抢险救人,以实际行动弘扬了社会正气,向社会传递了正能量。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若干规定》《丽水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和《丽水市见义勇为人员表彰奖励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县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叶建伟同志记三等功一次,奖励10000元。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引领社会风尚的一面旗帜。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扬见义勇为的无私奉献精神。希望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以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为榜样,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弘扬崇德向善的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关心、支持、参与见义勇为,让社会正气蔚然成风,为建设和美景宁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20年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事迹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0年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事迹


叶建伟,男,汉族,1990年6月出生,景宁畲族自治县九龙乡王湾村人,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渤海派出所辅警。

2020年5月19日17时许,叶建伟和同事走访群众归来,开车至九龙隧道山洞口时,发现千峡湖中有一人漂浮在水域中央,听见断断续续的呼救声。被困人员离岸边有数十米远,且岸边到路面有一个上下落差较大的斜坡,现场水很深,水域情况复杂,情况危急。叶建伟见状立即下车从后备箱拿出救生绳系在自己腰部,主动跳下水救人。因水下情况复杂,叶建伟游了一段距离后,腿部被水下的杂物缠住,开始下沉上浮,在岸上的同事见状用力拉动救生绳,叶建伟手脚并用努力挣脱束缚后,绕开该片水域游到落水人员旁边,发现被困人员已意识模糊,嘴唇发紫,全身不停地抽搐,情况十分危急。叶建伟不顾个人安危,解下系在自己腰上的救生绳,将救生绳的一端系在被困人员腰上,让同事在岸上拉救生绳,自己推着被困人员游向岸边,成功将被困人员救起。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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