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2016年度--2019年度九龙乡、大地乡等乡镇公益林损补偿资金补发清册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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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规范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发放程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确保广大林农的切身利益,现对2016年度--2019年度九龙乡、大地乡、雁溪乡、梧桐乡、毛垟乡公益林损补偿资金补发清册(详见附表)予以公示。 2016年度省级以上公益林损失性补偿标准为:30元/亩。 2017年度省级以上公益林损失性补偿标准为:35元/亩。 2018年度省级以上公益林损失性补偿标准为:35元/亩。 2019年度省级以上公益林损失性补偿标准为:35元/亩。 公示时间:2020年1月17日至2019年1月23日,共7天。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生态工程服务中心反馈。 联系人: 梅桂伟,电话:5820258。 附 表: 2016年度--2019年度九龙乡、大地乡、梧桐乡、雁溪乡、毛垟乡公益林损补偿资金补发清册.zip 景宁畲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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