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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2016年度--2019年度九龙乡、大地乡等乡镇公益林损补偿资金补发清册公示

2020-01-17 15:00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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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发放程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确保广大林农的切身利益,现对2016年度--2019年度九龙乡、大地乡、雁溪乡、梧桐乡、毛垟乡公益林损补偿资金补发清册(详见附表)予以公示。

  2016年度省级以上公益林损失性补偿标准为:30元/亩。

  2017年度省级以上公益林损失性补偿标准为:35元/亩。

  2018年度省级以上公益林损失性补偿标准为:35元/亩。

  2019年度省级以上公益林损失性补偿标准为:35元/亩。

  公示时间:2020年1月17日至2019年1月23日,共7天。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生态工程服务中心反馈。

  联系人: 梅桂伟,电话:5820258。

  附 表: 2016年度--2019年度九龙乡、大地乡、梧桐乡、雁溪乡、毛垟乡公益林损补偿资金补发清册.zip  

景宁畲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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