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报告

2020-01-15 16:55 信息来源: 景宁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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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浙江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的规定,县审计局对县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县本级预算安排及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8年我县地方财政收入安排75000万元,支出预算安排419100万元。基金本级预算收入安排70000万元,支出安排72158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安排75451万元,支出安排7473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372万元,支出安排37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县财政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划清边界、厘清事权、做好蛋糕、集中财力办大事”的理财思路,有效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确保财政持续平稳运行。

——加强组织收入工作,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418万元,比上年增长10.5%,一般公共预算税收收入66556万元,比上年增长4.04%。一般公共预算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5.97%。   

——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民生保障持续加大。县财政加大民生保障力度,用于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与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住房保障等民生类支出316918万元,增加投入37744万元,同比增长13.5%,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

——重视预算执行监管,财政绩效持续提高。财政部门加强执行监督,关注执行绩效,有序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在用好财政增量资金的同时,认真清理部门结转结余两年以上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行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10亿元,加强财政库款管理和国库现金流量监控,完成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确保财政资金正常支付和高效运行。

二、本次审计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如下:

(一)预算编制不够准确。县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2018年县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271500万元,经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调整为419100万元,调整幅度为54.36%。

(二)预算执行监管不到位。一是2018年底,县财政专户三年以上的结转资金未清理。二是2018年底,在专项结转专户中核算的偿债准备金期末余额未纳入预算管理。三是2018年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和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低。四是往来款余额较大、未及时清理。

(三)单位预算执行率低。全县156个预算单位(据景财预执〔2019〕7号文件)部门预算安排266812.75万元,当年预算执行数227066.0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5.1%。

(四)到户惠农补贴“一卡通”管理不到位。2018年“一卡通”系统中发放补贴人员名单的银行账号信息中有7510人存在一人多卡现象;2017年至2018年的生态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未列入“一卡通”系统发放。

(五)“两山(一类)”资金中“扶持产业发展助力农民增收”和“山区乡村发展”项目实施缓慢。2017年至2018年上述两个项目共安排资金2400万元,截至2019年3月底,未拨付资金1903.46万元,占总额的79.31%。

(六)农村污水工程建设进展缓慢。自2014年起,全县农村污水工程陆续开工建设174个,截至2018年底只有96个结清工程款,占总数的55.17%。

(七)农村生活污水运维平台使用率不高。全县农村污水设施运维投入资金30万元,监控安装点56个,流量计安装点54个,但使用率不高。同时发现监控平台无法调阅历史数据及图片,运维车辆路线和里程数无法实时查看。

(八)相关单位对运维工作监管不到位。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维不及时不到位,存在湿地杂草未清理、杂物乱堆放、终端围栏破损等情况。抽查的10个村均未按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建立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维管理领导小组;乡镇未建立设备明细登记报批制度,日常巡查没有巡查记录,难以实施监督考核。

(九)未及时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审计及竣工财务决算。全县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实施项目116个,已办理结算审计的仅12个。

(十)林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低。是2016年至2017年林业39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为55.96%。

(十一)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内容不完整,执行不到位。3家单位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内容不完整,主要涉及部门预算编制、重大项目安排等事项没有明确。

三、审计建议

(一)提高依法理财水平,细化部门预算管理。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编制和调整预算,加快预算标准化建设,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监管,提高预算执行率。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财政执法检查,定期清理往来款项,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建立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收入联动监控机制,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二)聚焦资金使用效益,创新绩效评价模式。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确保财政资金花得其所、用得安全、产生效益。紧盯预算执行问题,创新资金绩效评价模式,强化预算绩效问责,全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重大政策落地。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助推实施“三大攻坚战”。盘活存量资金,优化支出结构,提高生态环保等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推动高质量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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