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49人荣获“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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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为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凝聚力和感召力,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对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健在的老战士老同志和新中国成立后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及以上荣誉并健在的人员颁发“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 我县刘舒等29位离休干部、李光华等9位新中国成立前参加工作的老同志、徐振明等8位新中国成立前入伍的退伍军人和全国劳动模范雷刘东、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潘正平、雷魏芬等49位同志荣获“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人力社保部门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纪念章的颁发工作,要求于9月28日前“1章对1人”精准发放到位。县人力社保局高度重视这项工作,4月份对纪念章发放对象进行调查统计上报,9月11日安排专人专车赶赴丽水市人力社保局领取纪念章,通过专人上门颁发、委托单位人事干部代发等多种形式,于9月25日全部发放到位。(县人力社保局 潘昌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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