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仲裁院做好“三个加法”,全力推进调解仲裁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9-09-19 09:13 信息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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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赶考以来,县仲裁立足基础职能工作,优化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能力,做好三个加法,全力推进调解仲裁工作再上新台阶。

以“制度+人员”为基础保障,打造规范仲裁。一是为促进调解仲裁工作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效能化,仲裁院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业务,制定出台了《接待和受理制度》《案卷管理制度》《评议考核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二是建设学习型仲裁院,通过“自学+集体学”、“理论学习+观摩庭审”等方式,不断提高仲裁调解队伍的业务能力,打造一支专业化、能力强、高素质的仲裁调解队伍。

以“调解+裁决”促纠纷化解,打造高效仲裁。一是坚持“调解先行、以调为主”的纠纷处理原则,在劳动争议案件登记后,仲裁员立即对案件材料进行审查并研究案情,符合受理条件的当日受理,同时通知被申请人,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及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二是对于久调不成的案件,及时转入庭审程序,避免个别当事人故意拖延程序损害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线下+线上”助“最多跑一次“,打造便捷仲裁。一是线下申请时,对于书写仲裁申请书确实有困难的劳动者,可以口头申请由工作人员进行记录。二是申请人可以通过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ODR平台)、浙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网络平台申请网络调解,实现矛盾纠纷在线化解。(县人力社保局  刘海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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