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就业处再次启动失业保险价格临时补贴机制

2019-08-19 15:34 信息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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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轻物价上涨对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带来的影响,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县就业处再次启动价格临时补贴机制。

根据浙江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2019年5月、6月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浙民助〔2019〕101号)文件精神,县就业处立即启动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按照“按月测算、按月发放”的原则,对2019年5月、6月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发放物价指数上涨月份的一次性物价补贴,补贴标准为5月份54元/人,6月份47元/人,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经认真核对和测算,此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共计7439元,惠及失业人员148人次。目前,价格临时补贴已通过银行卡形式发放到位,进一步提高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县人力社保局  雷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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