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积极探索企业人才集合年金试点

2019-08-10 09:55 信息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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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县是我省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县,也是26个加快发展县之一,由于相较于杭州等城市的薪酬待遇、就业选择、发展空间等有一定差距,导致人才不想来、不愿来。同时,引才机制不健全,缺乏招才引才的硬支撑,导致高学历人才不愿到中小企业就业,低学历年轻人不愿到企业当工人,专业技术岗位人才跳槽频繁等现象普遍。为有效提高企业招才引才留才工作力度,我县积极探索企业人才集合年金试点。

根据《企业年金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县域实际,出台了《景宁畲族自治县企业人才集合年金试行办法》(景人社〔2019〕72号),以面向企业中高端人才为对象,打造政府牵头,企业参加,专业保险公司、银行为运作平台的人才集合年金计划。通过对各类非公有制企业及人才的认定,符合条件的参保对象给予适当的财政补助,为人才建立长期激励的“第二份”养老保险,为企业吸引和留住高级人才提供有力保障,提升企业及地方竞争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为保障企业人才集合年金试点顺利实施,我县进行了创新性的尝试:一是有效控制人力成本,通过对人才的认定,规定了参加人员,使参加人数、缴费规模得到了有效控制,减轻企业因激励员工而产生负担的同时,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人才的工作积极性。二是有效激励人才机制,通过每年一定的投入至退休时支付,防止人才流失,成为吸引外地及本地人才的有效手段。三是有效提升企业积极性,通过政府牵头、激励(补贴),使更多企业认识到尊重人才、提升竞争力的重要性,从而主动要求加入企业人才集合年金计划。四是有效运作基金增值,由专业养老保险公司及银行通过有效、规范、专业的投资运作,确保基金安全与增值。

企业人才集合年金试点,为我县中小企业建立年金制度降低门槛,不仅可以提高员工退休后待遇,还能帮助企业留住核心人才,增强人才对企业的归属感。(县人力社保局  蓝勇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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