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420E/2019-431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 成文日期: 2019-06-06
发布单位: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有效性:

关于在全县开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2019-06-06 15:28 信息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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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巡视情况,抽查发现有的单位存在违规发放干部车辆燃料补贴、滥发津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为进一步严肃纪律,严格责任追究,规范各单位各项津贴补贴、奖金福利发放,根据省委巡视组整改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含临时机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以及违规列支公务支出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包括驻景中央和省属、市属单位,下同)、国有企业、临时机构应按规定开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以及违规列支公务支出情况自查自纠工作。

    二、自查内容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临时机构对2016年至2018年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违规列支公务支出情况进行自查。具体包括:

(一)津贴补贴项目是否按国家和省要求规范到位,有无违反规定超标准发放;

(二)有无违反国家和省规定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或提高发放标准;

(三)有无违反国家和省市县规定发放改革性补贴、考核奖励性补贴和各类奖金等,或擅自扩大发放范围和提高发放标准;

(四)有无违反规定使用工会经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

(五)有无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者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干部职工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者与活动无关的实物;                          

(六)有无违反规定向关联单位(企业)转移好处,再由关联单位(企业)以各种名目给干部职工发放津贴补贴的;

(七)有无违反规定购买并发放购物卡用于发放员工福利;

(八)有无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额之外违规发放的;

(九)有无在核定工资总额之外违规发放的;

(十)有无以会议费名义抵充招待费的;

(十一)有无在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通讯费的;

(十二)有无其他违规列支公务支出的;

(十三)其他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的。

 三、工作步骤

(一)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临时机构对2016年至2018年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以及违规列支公务支出情况进行自查,并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各种津补贴、奖金福利发放情况表》(附件1),《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支出情况表》(附件2),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自查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加盖单位公章,于2019年3月25日前上报。津贴补贴、奖金福利发放情况表(附件1)机关事业单位报县人力社保局工资科,国有企业报县财政局资产管理科;公务支出情况自查表(附件2)报县财政局行财科。自查单位如有违规发放的,需对违规内容和自查自纠情况进行说明及整改措施,说明材料与发放情况表一并报送。

(二)县人力社保局牵头对各单位上报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汇总,其中国有企业由县国资办负责汇总;公务支出情况由县财政局负责汇总。

(三)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上报的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形成报告上报县委县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及时将通知精神向主要负责人汇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本单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以及违规列支公务支出问题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相关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协调配合,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

(二)边查边纠,整改完善。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各单位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自纠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制度,确保规范工作取得实效。对违规发放的各类津贴补贴、奖金、福利以及违规列支公务支出等应立即停止执行,按规定进行整改。

(三)实事求是,严肃纪律。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如实填报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不得瞒报、漏报。

附件:1.附件1:机关事业单位各种津贴补贴、奖金福利发放情况表.xls

2.附件2: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支出自查情况表.xls

 关于在全县开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cebx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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