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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妇女病普查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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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机关及企事业单位: 妇科疾病直接关系着妇女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影响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和谐,妇女病普查是防治妇女常见病、妇科肿瘤的主要手段之一,通过普查可以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进一步提高妇女健康水平,降低妇科肿瘤发病率和死亡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浙江省妇女常见病筛查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三八”妇女节期间开展一次妇女病普查工作。现将2019年妇女病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工作承担单位: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卫生健康局局大院3号楼,县环城南路13号)。 二、检查项目及收费标准: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自行选择检查项目,收费标准见附件。 三、普查时间:2019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四、普查地址和联系方式:县卫生健康局大院3号楼2楼妇科门诊;联系人:徐丽美;联系电话:5628224,13884399212(虚拟网678212)。 五、其它事项:请各单位提前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购取体检券,并安排具体体检日期。 希望各单位工会、妇委会认真做好妇女病普查的组织、动员工作,落实好普查经费,并配合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对查出的各种疾病进行追踪随访,确保妇女病普查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景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日常检查项目及收费标准
景宁畲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总工会
景宁畲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 2019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妇幼保健院。 景宁畲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19年2月13日印发 附件 景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日常检查项目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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