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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80天”景宁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成一件“快”事

2019-06-24 15:27 信息来源:县行政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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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在企业项目审批“最多跑一次”改革中,对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围绕优化流程、精简环节、创新机制等方面进行全流程全覆盖的改革,跑出项目审批“加速度”,为企业办事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

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最多80天”指从项目赋码到竣工验收全过程审批时间不超过80天。其中,项目立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三个阶段审批总时间不超过50天,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包括公用事业接入服务、核发不动产证)审批时间不超过30天。

一、流程再造,更合理

多部门联动。针对审批环节部门多、审批内容复杂、审批周期长的一系列问题,由发改局牵头,住建、自然资源规划、环保、消防、水利等基本建设审批部门联合,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最多80天”实施办法》。通过取消审批、合并审批、同步审批、优化审批、提前介入、压缩时限等举措,不断优化流程。

减材料。全面梳理精简项目审批申请材料,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材料,与政府部门通过数据共享可获取的材料,在办理其他业务时已经提交且尚在有效期内的材料,可通过联办部门推送的材料,一律免提供。如开工前审批环节,通过梳理,删减不必要材料10余份、减少3个环节的审批,提高了审批效率。今年我县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列入“最多80天”的项目5个,目前全部项目已经办理施工许可证,这些项目从备案到办理施工许可证平均用时42天,完成年初项目从备案到施工许可“最多50天”的目标任务。

减时间。一是分阶段审批减时间,对项目立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4个阶段规定具体时限,项目立项阶段不超过10天、规划许可阶段不超过20天、施工许可阶段不超过20天,竣工验收阶段不超过30天,明确各项事项承诺办理天数,用项目审批流程图的形式,让项目业主掌握办理程序和时间。二是项目分类审批减时间。对于城镇规划区及开发区或园区内建筑面积不大于3000平方米,功能单一、技术简单,外部影响度小的小型企业项目规定全过程审批时间不超过60天,提高“小件快办”的水平。三是公用事业并联办理减时间。供水、供电、燃气、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部门提前介入项目并给予技术指导,各项报装手续提前至施工许可证核发后申请办理。供电报装审批(包括设计)限时 20天办结,用水、用气报装审批限时4天办结,通信报装审批限时 2天办结。

二、一窗受理,更省力

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按照统一收件,限时办结、统一出件的原则,在行政服务中心建立投资项目审批综合受理窗口,负责引导、协助县本级投资项目统一通过省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2.0系统进行网上法人注册、网上登记赋码、网上事项申报、网上事项审批等操作,推动投资项目审批物理平台与浙江政务服务网融合发展,并提供在线咨询等业务。

数据流转、安全省力。通过投资在线平台打破信息孤岛,实现各审批单位之间数据流通,串联起各审批阶段。通过数据流通、资源共享,让业主更省力。平台运行,提高了协同办理审批事项效率,也助力了投资管理水平的提升和投资管理重心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的业务水平。

联合推进、专业高效。推进区域评价、多评合一、统一评审的模式,对施工图审查、项目测绘、项目踏勘、项目验收等环节联合统一行动,探索建立统一标准、具体规定、操作细则。

三、代跑代办,更省心

全过程代办服务。建立项目代办中心,为企业项目提供全流程代办服务,代办内容从项目备案(核准)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全过程参与项目联审工作,实现招引工作和项目推进无缝对接。

“一对一”服务。指定专人提供一对一“妈妈式”服务,责任到人。审批流程开始前先提供审批清单给企业,帮助企业整理、完善审批资料,协助企业按规定节点报批,并在审批的过程中,做到有效沟通,及时为企业提供业务咨询、政策讲解、对接部门等服务,变过去的“企业跑”为现在的“部门跑”。

提高代办员队伍建设。以行政审批服务体系为重要载体,进一步加强专业、专职、高效的政府代办队伍建设,提高代办队伍的稳定和综合素质。制定代办服务承诺、代办中心工作人员行为准则、勤政廉政制、定期回访等制度,为项目业主提供更加专业的代办服务。

四、要素保障,更科学

严格实施“标准地”供地计划。按照“标地出让是常态,非标出让是例外”的原则,制订2019年工业用地出让计划,提前为拟出让工业用地定好“标准”,并按计划做好“标准地”供地出让工作,同时做好负面清单管控,实现全县省级及以上平台新批工业用地全部按“标准地”供地,省级以下平台新批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地率不少于50%的总体目标,抓好“标准地”改革提质扩面工作。充分发挥“改革部”的作用,全面推开“标准地”+承诺制和代办服务,目前我县丽景园(省级以上平台)“标准地”制度供地1宗—丽水南城LJ-C-14-6地块,面积9918平方米。

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投资在线平台、网上中介超市全程记录项目监管(处罚)信息、项目主体违反信用承诺信息、中介机构服务监管(处罚)信息。项目审批以及项目实施中的违法行为及其处理信息反馈到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同时,依托“531X”信用体系,把项目主体的信用档案、信用评价、红黑名单等信用产品内嵌项目审批各个环节,发挥信用监管作用。

强化督查考核机制。结合不定期抽查、项目审批时限跟踪、审批过程全流程监管等形式,加强对投资项目“最多80天”改革工作进行评估,打通堵点。并进行月度及年度统计考核,通报考核结果,形成良好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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