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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生态•和美景宁”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2019-05-16 10:02 信息来源:景宁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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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地处瓯江支流和飞云江源头,是全国唯一的畲族自治县,也是华东地区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县,全县土地面积292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242.4万亩,省级以上公益林面积为148.5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61.3%,森林覆盖率80.85%,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是全省9个重点林区县之一,也是瓯江支流和飞云江流域的重要生态屏障。

2019年是全省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5周年,公益林建设既是我县“森林景宁”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公益林建设惠农最广、生态功能最全的生态工程,深受全社会和广大林农的欢迎。公益林管理和建设,对我县实施“大花园建设”的思路,充分发挥生态和民族两大优势,以生态理念引领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发展”目标,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

为在全县范围内营造浓厚氛围,提升公益林建设管理的社会影响力,提高公众的保护意识,景宁畲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景宁县摄影家协会决定联合举办“绿色生态﹒和美景宁”摄影大赛。

一、主办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承办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摄影家协会

三、作品征集

(一)征集内容:

景宁县森林资源景观、美丽林相(成片阔叶林、成片针叶林)、山水风光、美丽乡村等景宁自然景观。

(二)征稿时间:截止至2019年7月30日24:00整(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三)征稿对象:全国各地摄影家和广大摄影爱好者。

(四)作品要求:

1、本次参展作品为2017年1月1日以来在景宁县范围内拍摄的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单幅、组照(4—8幅),选送作品幅数不限(谢绝艺术照)。

2、参展作品需以JPG文件格式提交(只收电子彩色作品),文件量大于500K,图片长边在1000像素之上,每幅作品需注明标题、作者、联系电话、拍摄时间、地点(需详细写明拍摄地点,具体到村)。

3、参赛作品应当以纪实的手法进行表现,后期加工仅限于画幅剪裁和有限的色调、明暗调整,不得用数码或暗房手段对照片进行粘贴、挖补等加工。

4、评选结果公布后十天内,获奖作者必须把获奖作品未经修改原片的电子文件交给举办方,电子文档为JPG格式,文件量不少于5M,超出时限未交将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5、主办单位对入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包括公益活动、商业宣传、展览展出、出版画册、媒体宣传等不另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6、参展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纠纷,责任均由作者自负。

7、凡选送作品参加本次参展的作者,均视为同意本征稿启事之规则。所有获奖作品若未按参展规则要求,经查实,予以取消获奖资格。

8. 本次摄影大展不收投稿费,不退稿。

9、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四、作品评选

作品截稿后,主承办单位将邀请摄影界专家、有关领导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参展作品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并及时公布入选结果。

五、费用设置入选数量

入选参展图幅(组)100幅,其中30幅,每幅稿酬各1000元;其中70幅,每幅稿酬各500元;稿酬个人所得税均由作者自行缴纳。

六、投稿邮箱

296043039@qq.com(投稿后请联系主办方确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丽敏 电话:13587163661(663661)

李再玉 电话:13867089158(669158)

景宁畲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摄影家协会

二O一九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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