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18年度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的公示 |
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景宁畲族自治县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景委发﹝2015﹞19号)、《景宁畲族自治县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操作管理办法》(景经商﹝2016﹞19号)文件精神,2018年度电子商务专项资金拨付如下:1.景宁畲族自治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2018年度运营费10万元;2.中国畲乡电商产业园2018年房租补贴费275435元;3.2018年电商企业销售额补贴及跨境电商邮费补贴计103000元。 资金总计478435元。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4月23日至4月30日。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期间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反映,联系电话:5082014。 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2019年4月23日 附件1. 景宁畲族自治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2018年度运营费申报资料.pdf 附件3. 2018年度景宁县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