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资讯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2018年1月至2019年2月屠宰环节病害猪
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公示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7〕98号)及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8〕73号)文件精神,经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审核,我县2018年1月至2019年2月生猪屠宰环节共计无害化处理病害猪61.54头,都符合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条件,其中56.54头符合病害猪损失补贴条件。现将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资金拨付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或发现问题,请向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报告。

附件:

附件1:景宁县2018年1月至2019年2月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明细表.xls

附件2:景宁县2018年1月至2019年2月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资金补助汇总表.xls


 

(联系电话:农业农村局 0578-5081870   财政局 0578-5081895)

 

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