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570593741E/2019-5986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政函〔2019〕21号 成文日期: 2019-03-19
规范性文件编号: KJND00—2019—0017 有效性: 有效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家地乡行政村规模调整方案的批复

2019-03-21 00:00 信息来源:县府办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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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地乡人民政府:

你乡《关于行政村规模调整的请示》(家政〔2019〕1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你乡行政村规模调整方案,将原来的6个村民委员会,调整为3个村民委员会。具体批复如下:

撤销家地、谢坑、梅山头、石碧等4个村民委员会,设立家地村村民委员会,村办公地址设在家地自然村。

保留坪坑村、芎岱村等2个村民委员会。

请你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县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政策,做好行政村规模调整后续工作。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9日印发


景政函〔2019〕21号.cebx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家地乡行政村规模调整方案的批复》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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