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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8年景宁县生猪引种补贴资金的
公示

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产业扶持政策的通知》(景农发〔2018〕19 号)政策规定,从一级以上种猪场引进种公猪每头补助 2000元、引进能繁母猪每头补助500元。经养殖主体申报备案,县农业农村局审核, 2018年度符合生猪引种补贴政策的共1户,共引进能繁母猪220头,合计补助资金11万元整,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具体信息详见附件1。如有异议,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局产业科如实反映。

 

联系电话:0578-5629337。

 

附件1:附件1:2018年景宁县生猪引种补贴资金汇总表.xlsx

 

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