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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县“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普通纪念币现场发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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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公众了解景宁县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普通纪念币现场发行兑换有关信息,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行数量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普通纪念币(以下简称“国庆币”)面额10元,本次将景宁县“已预约未兑换”部分国庆币通过现场兑换方式向公众兑换。现场发行共1,568枚,其中第一批已预约未兑换382枚,第二批已预约未兑换1,240枚。。 丽水市辖内各县(市、区)分配数量见附件。 二、发行方式 本次国庆币兑换采取现场发行,由建设银行景宁县支行承办,丽水市辖内国庆币现场发行的承办银行网点见附件。 三、兑换时间 2019年11月5日至7日,为国庆币现场发行兑换期。 四、兑换 现场发行须由本人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原件排队兑换,不得代理他人兑换。每人兑换数量不超过20枚,先到先得,兑完为止。 本次现场发行的国庆币,属第一、第二次预约兑换后的结余部分,公众如兑换时遇不凑盒、不凑卷等情况属于正常现象。 五、其他事项 各承担国庆币现场发行的银行机构负责兑换网点地址及电话、分配数量、兑换要求、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公告。 公众可上网查阅中国人民银行〔2019〕第17号,了解国庆币发行的详细信息。
中国人民银行景宁县支行 2019年1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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