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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坚持“五聚力五提升”贯彻落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

2019-10-16 11:54 信息来源:县检察院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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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县检察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并结合检察工作的实际,提出坚持“五聚力五提升”贯彻落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

一是聚力政治学习,提升认知水平。该院开展多层级多批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在全院干警大会传达学习的同时,召开党组会学习,结合主题教育,相继召开党支部大会学习、各业务部室党小组学习会,不断加深广大检察干警对大会精神的理解,并结合检察工作,加强学习交流讨论,提升认知水平,将大会精神转化为做好景宁检察工作的不竭动力。

二是聚力打击犯罪,提升安全水平。该院将继续推进重罪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工作,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完善监督途径和方法,切实防止案件“带病”批捕、起诉,确保侦查权依法正确行使,从源头上提升司法办案质量,努力让畲乡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进一步提高畲乡群众的安全感。

三是聚力法律监督,提升法治水平。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省委50号文件),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完善信息共享和相互协作机制建设,营造良好的参与、支持及配合法律监督工作的良好局面,不断提升景宁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水平。

四是聚力落实改革,提升绩效水平。向改革要效能,通过严格落实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结合创新实干“大赶考”,推行员额检察官办案绩效“墙上晒”制度,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和重大案件办理检务廉政督查等工作制度的落实,激发员额检察官办案的责任心和积极性,提升办案绩效,不断增强畲乡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五是聚力社会治理,提升发展水平。发挥检察职能,深入推进少数民族地区城乡融合试点工作,继续开展法治进畲寨、关爱畲族留守儿童、落实特色司法救助等工作,结合检察环节的“最多跑一次”,让基层广大的畲族群众享受到和县城群众同等的检察保障和服务便利,为促进和美景宁建设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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