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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2018年消费投诉举报工作呈现四大特点

2019-01-28 14:41 信息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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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县市场监管局通过政务热线、全国12315网络平台、浙江12315平台等渠道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305件,同比增长29.7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00余万元。通过梳理相关数据,2018年消费投诉呈现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职业投诉举报件剧增,且多为无理投诉。2018年共收到职业投诉举报79件,占总投诉量32.11%,其中71件来自全国12315平台,占该平台接收消费投诉举报件的95%,且此类投诉件大多为虚假购买或终止交易,经调查,不符合受理条件不予受理的有12件,经初步调查显示投诉人购买就立即退款的恶意投诉有46件,共占比81.69%,此类投诉举报严重浪费行政资源,加重基层工作压力。

二是商品类消费投诉件增加,日用百货投诉数量比重最大。去年消费投诉主要集中在日用百货、食品、交通工具等商品类消费投诉。全年共受理涉及日用百货投诉97件,数量比重在单项商品中最大。其中,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中职业投诉日用百货的投诉件占了60件,同比增长30.43%。究其原因,由于景宁网店数量增长,从事淘宝天猫店等网上销售的个体户开始增多,被职业投诉人索赔标的增多。此外,部分网店负责人对广告法相关知识学习不够,在销售商品网页上使用“特价”“防腐”“最XX”等不规范用语,被职业投诉人抓住漏洞。并且,小部分网店对职业投诉人给予了赔偿后,职业投诉团体信息共享,进一步锁定本地网店为索赔目标。

三是投诉类别变化明显,体现景宁县情和发展实际。一方面,2018年我县餐饮外卖配送兴起,餐饮服务业的食品制作和配送成为消费者投诉新热点。2018年共接收食品类投诉47件,同比增长23.68%,主要投诉集中在食品的质量问题以及外卖配送、食品价格引发的消费投诉。另一方面,随着交通部门对摩托车和电瓶车的加强管制,由于车辆无效合格证和无法办理牌照等问题引发的投诉也有所增长,预计因商家所售“助力车”存在问题的投诉件随着交通部门持续管制今后还会持续增加。

四是强化普法宣传,调解成功率进一步提升。去年以来,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探索建立消费维权、先行赔付、示范创建、执法打假等相关机制,结合315维权日活动等各类普法活动,加强对经营者的培训指导,调解成功率全面提升。2018年,除职业投诉件外,经营者主动和解或经调解后达成协议的150余件,占正常投诉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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