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3838/2019-6176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9-01-28
发布单位: 教育局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9-01-28 10:52 信息来源:县教育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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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县教育局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度浙江省创建法治县(市、区)工作先进单位考评有关事项的通知》《2018年全面深化“法治畲乡”建设工作要点》(景委办发〔2018〕18号)要求,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核心,以“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为抓手,以普法宣传教育为重点,切实抓好教育系统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工作。

一、加强领导、制订计划、完善制度,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新时期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进程的要求,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我县广大教师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知识水平,推进依法治教,努力实现“两个转变”,即:由增强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教育管理和学校办学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向主要依靠法律手段方向的转变。使法律教育成为各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内容和有机组成部分,努力培养各种层次的具有相应现代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合格人才。教育系统党委根据新世纪、新形势、新任务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切实加强教育领域的普法工作,提高师生法律素质和依法治校的水平,切实增加责任感和使命感,各校成立了“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一套完善的普法、学法、用法的相关制度。同时结合我县实际及各年度依法治校工作,制定了开展依法治校工作计划,保证了我县各校的法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教师法律素质,做到以法治校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教育法律法规。

为继续深入学习宣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针和与学校广大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全县教职员工特别是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法治理论水平及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从教的能力。各校组织全体师生员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各校领导班子成立了中心学习小组,带头学习,同时安排专门的法治学习的时间,组织教师进行学习。学习方式是:一是由校领导给老师们进行宣传动员,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方式对教师们培训有关教育政策法规;二是以教研组为单位,学习讨论;三是充分利用黑板报、橱窗等,定期向全体师生宣传法律知识;四是组织全县教职工参加各级干部学法用法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率均达100%。

(二)各校所有工作的开展做到有理有据,依法行政。

1、充分发挥教代会职能作用。各校坚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做到了学校各项制度的制订、重大问题、学校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都由全体教职工参与讨论,研究决定,进一步促进了学校管理的规范化,调动了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以及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意识。

2、大力推进校务公开。为了切实做到依法治校,让广大教职工参政议政,发挥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学校对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全部实行公开,具体有如下几点:

(1)人事任命公开:各校在确定各岗位职责的基础上设置完善岗位,各岗位的负责人、干部的任免都经过领导班子充分商议,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任命。

(2)职称评审工作: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是一个热点和难点问题,全县各校在评审上尽量增加透明度,具体做法是:①在教职工大会上宣读有关文件及评审条件;②把评审条件、文件精神放大张贴在公开栏上,让教师对评审条件做到心中有数;③成立职称评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参评教师的材料认真审查,根据文件精神给出具体的分数;④在一定的分数范围内通过投票的方式,推荐出上报参评人员;⑤对推荐出的教师进行张榜公布,收集教职工反映。通过以上评审程序,由于增加了评审的透明度,教师心服口服,基本上解决了许多评审工作中的矛盾,近几年来没有教师因为评职称评不到而闹情绪。

(3)年度业绩考核:各校制订了教师教学业务考核及奖励办法,行政人员根据岗位职责进行考核,全体教职工根据考核办法进行量化自评,教研组、处室对教师进行组评、初评,最后量化,处室主任由分管校长进行考核,副校长由校长考核,考核的得分与奖励结合,最后各校教职工包括校长、副校长、主任的得分、奖励情况全部记录存档。整个考核过程有一定的风险,由于各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认识统一,方向正确,坚持校长“不与民争利”,坚持校长对学校出现的问题承担领导责任,校长与全体教职工平等接受考核,学校领导收入普遍低于一线教师收入,因而彼此之间实行以来得到了绝大多数教职工好评。

(4)扶困助学工作:操作程序:①学生提出申请,父母单位、村组、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材料;②班主任、学校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将最困难的学生上报;③学校评审组研究;④特困的名单张榜公布,如情况不符的通过意见箱,举报电话进行反映,由于做到了公正、公平、透明。

(5)财务工作:各校积极响应县教育局下达的有关文件,并按文件规定的内容对收费进行规范公示,开出的票据规范,收费范围合乎规定,开出的票据金额与实际收费金额吻合。没有向学生收取钱款不开票现象,没有搭车收费行为。各校还拟订了相关的制度,大宗物资实行政府采购,并且严格按制度执行。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教育教学工作及教职工福利,做到收支明确、公开,学校所有工程均实行公开招标。

(6)其他:如招生、差旅费用、招待费、教职工及学生评优等热点问题则实行定期在校务公开栏上公布。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

(一)法治教育以教材为本,以课堂为阵地。为对学生进行全面系统的法律知识教育,做到“四有”,即教学有计划,学习有教材,课时有保证,任课有教师,我们根据“分类施教”的原则,以部、省统一推荐的中小学生“七五”普法学生专用读本、中学生《社会》《政治》,小学生《常识》等为基本教材,按照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识水平和理解能力,对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分别确定法治启蒙教育、法治常识教育、遵纪守法教育三个层级的教育目标,并确定了各阶段具体的学法内容。将法治教育内容纳入到各校的校本培训计划,深入组织教师学习各类与师生有关的法律知识。结合思想品德、公民、政治课,保证每学年安排10个学时作为法治教育课课时

(二)法治教育强化学科渗透,注重潜移默化。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法治教育指导纲要》,积极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充分利用现有的文化课教材在内容上隐含的法律知识,把法治教育渗透到其他课堂教育中,如在语文课、历史课、地理课中贯穿爱国主义和法律常识的启蒙教育,在生物课、化学课中渗透有关环境保护、动植物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

(三)法治教育加强共建,健全体系。近年来,对学生普法教育中,我们实施了社区共建、警校共建、军校共建、治安共建、家校共建等“五共建活动”,联合公安、司法等部门,发挥当地监狱、劳教所、戒毒所、看守所、110指挥中心、基层法庭等资源优势,发展它们成为青少年学生开展“巡回法庭”旁听、“法律社团”、“意志磨练夏令营”等不定期校外法治实践活动的固定场所,建立健全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制度。创办法治学校,聘请当地公安、司法等部门热爱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同志担任法治副校长,负责对学校师生的法治教育工作,初步构建起了全方位的法治教育体系。此外,还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宁海经验,建立青少年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和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的预警机制。以“事前预警,提前介入”为主,加强青少年学生思想道教育的前瞻性,预防和减少在校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从源头上杜绝青少年违法犯罪。

(四)法治教育形式多样,有序开展。各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中,进行了广播、黑板报的宣传工作,利用班、团会进行学习,并开办家长学校,使家庭、学校、社会形成教育的合力,法治副校长还在全校学生中举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治知识讲座,并采取了与学生对话、结对子、参加主题班会等方式,使相应的法律知识深入人心。为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培养“四有新人”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许多学校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开设“校园之声”广播站。定期出黑板报,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班团会活动。建立完整的德育常规工作管理条例,出台一系列措施和制度,除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外,各校还有严格、完善的学生常规要求,分别有《学生校园生活常规》《校园礼仪常规》《学生服式规定》《学生考勤规则》等。对学生进行德、智、体量化考核。定期进行知法、守法教育,采取专题讲座,报告会等形式宣传、学习教育。以英雄模范人物的事迹、光辉形象和崇高精神鼓舞学生。全体学生遵纪守法,无犯罪行为。为了使学生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各校还对学生进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的强化教育和训练。各校团委还对学生进行了公民意识教育

(五)依法治校,以德治校。我县各校认真贯彻执行教育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教育方针,使德、智、体、美、劳的教育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相互渗透,提高了学生的思想素质,从而达到了防患于未然的目的。各校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德育大纲,根据教育部德育工作要点,结合各校实际,按照德育总体目标和学生成长规律,确定德育内容和要求,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理想教育、伦理道德以及文明习惯养成教育、劳动教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与纪律教育、身心卫生与人性发展教育。除对各年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良好个性心理素质和能力等系列内容的教育外,还随着政治、经济形势发展及党和国家重大决策进行形势任务和时事政策等教育,结合纪念重大节日以及学校、年级教育主题的需要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结合有关学科教学和各种课外活动进行审美教育。

我县各校实施法治教育的主要途径有:

(1)充分发挥法治课的主渠道作用,学校设置法治教育课,有专任教师、有统一教材和教学计划,并在各学科中渗透法律法规意识,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教育活动。

(2)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法律知识讲座和展览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国防知识教育。

(3)围绕每年12月4日“普法宣传日”,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请学校法律顾问义务为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法律咨询。同时举办由全体学生参加的“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4)为执行《国旗法》,各校规范了升降国旗制度,在每周一的升旗仪式上,坚持围绕爱国主义主题,开展由学生自拟题目自写讲稿的“国旗下讲话”活动。

(5)组织学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知识竞赛,并开展了“校园拒绝邪教”、“祖国在我心中”等主题班会、团队活动等,使同学们认识到,我们祖国现在政治稳定,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但天下并不太平,境外敌对势力一天也没有停止对我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因而意识到,我们应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自觉同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作斗争的义务。

(6)进行“禁毒”宣传,参加“禁毒知识竞赛”,许多学校举办了“禁毒知识讲座”,参观“禁毒图片”展览,使学生了解到:为了祖国美好未来,为了美好的青春与前途,为了宝贵的生命放射出绚丽的光彩,要远离白色瘟疫,创造美好明天。

(7)提高安全防火知识,保护野生动物,加强绿色环保意识,也是各校教育的一部分,如组织学生观看了“隐患在你身边”防火知识电影,在各校组织了丰富多彩的爱家乡绿色环保活动,从各个方面加强了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行为教育。

(8)每学年开展法治教育月、开展法治教育“五个一”活动。

(六)预防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矫治。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时期,这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也使学生眼界更加开阔,接受新知识,新事物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但是社会上还有许多消极的因素也直接影响着理想、信念、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例如,部分学困生有厌学情绪、文化课基础较差,组织纪律松懈,没有主动学习的积极性,他们当中的一部分同学自信心不足,自尊心脆弱,而这种脆弱的自尊心往往表现为一种较强的逆反心理,甚至表现为不听家长的话,同家长、教师对立,甚至违反学校纪律,针对这些情况,班主任及科任老师,用爱的力量去感化他们,理解他们,关心他们,去发现他们身上的闪光点。

在日常生活中,法律无处不在,我们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了解到如何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且约束自己的行为,避免走向歧途。

四、加强学校综合治理,确保校园及周边环境成为一方净土

学生的教育问题是一个全社会共同关心的问题,要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关键在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三结合”,把他们培养成为热爱祖国,具有社会公德、文明习惯、遵纪守法的合法公民,需要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努力。为此各校每学期都要请上级法律服务工作者到学校给学生作法治案例分析情况的报告。各校都认识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应形成全社会的共识,更是学校工作义不容辞的责任。

全县各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本着教育和防范为主的原则,利用各种机会和条件,坚持对各校师生进行治安教育,提高保卫、值班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责任心。各校还与县消防大队、各派出所、学校所在的社区、村组紧密配合,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重点加强了对学校周边公共场所的管理,积极配合学校处理一些矛盾工作等。给学校工作以极大的支持。努力使校园社会环境得到净化。

由于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和落实,普法工作的开展在我县各学校收到明显效果,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的法治观念得到增强,各项教育教学活动都比较规范化,按《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体育大纲》《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行,提高了法律意识,使教师能按照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去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也使广大师生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形成良好的校风校纪,懂得了知法、守法、护法、依法行使公民权力,履行公民义务和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通过各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促进了我县各校的依法治校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总之,通过努力,教育系统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们还将继续努力,把法治建设工作与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以德治校密切结合,推进全县各校步入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应有的贡献。

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9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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