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丽水市驾驶培训教练员2018年第四季度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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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质量,根据《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16]55号)以及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开展“以学员评价为主的驾驶培训服务质量评价体系”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丽水市驾驶培训教练员2018第四季度综合评价结果等予以公示。
附件: 附件1:丽水市驾驶培训教练员2018第四季度综合评价结果公示.xls 附件2:丽水市驾培机构2018年第四季度综合评价结果公示.xlsx
2019年1月17日 景宁畲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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