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资讯 > 今日景宁

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

2018-09-17 21:22 信息来源:畲乡报  浏览次数:
分享到:

  9月17日,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县行政中心2号楼五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严轶华主持会议,副主任罗德伟、夏培玲、吴昌亮、杨唐珠、叶玉琪、钟利海参加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毛华庆,县政协副主席尤建平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关于《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等,关于提请批准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预算调整草案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5位被评议法官履职情况自评报告;会议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的调研报告,关于《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的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等。会议还作出了关于批准景宁畲族自治县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的决议和关于批准县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定,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指出,要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县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要切实增强争当“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排头兵、“丽水之干”模范生、“大赶考”优等生的行动自觉,认真谋划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的思路和重点,推动思想大解放、行动大担当。

  会议要求,要高质量全面完成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着重抓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要以“高质量、高水平、见实效”为目标,全面推进代表联络站建设,加快对乡镇人大“三民工作”新机制的探索和实践,扎实有序推进立法工作。

  会议还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精神及第二十四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进行传达,并对如何做好修订《自治条例》的宣传、调研、征询意见工作提出了要求。

  县人大各专(工)委(室)主任、副主任,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各乡镇人大主席,以及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