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597209498X/2018-5474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8-08-27
发布单位: 县直机关党工委 有效性:

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本级)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

2018-08-27 14:30 信息来源: 县直机关党工委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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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本级)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领导县直机关党的工作,负责制定县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县委对县直机关党的工作的指示和决定;

2、指导县直单位党组织党的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3、领导县直各单位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4、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负责直属党组织换届业务指导及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的考察、任免、培训工作;

6、负责直属机关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按权限检查、处理有关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

7、领导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8、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9、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内设一个办公室,负责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内部管理、外部联系和综合协调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本级)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本级)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本级)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本级)单位2017年度收、支总计84.39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10.57万元,下降11.1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相关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及车改后相关费用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1.37万元,占总收入96.42%,包括财政拨款收入81.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1.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总收入96.4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72万元,占85.60%;项目支出11.90万元,占14.4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72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8.6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2.10万元,项目支出11.9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各类支出1.2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本级)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1.3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10.57万元,下降11.5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相关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及车改后相关费用支出减少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本级)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8%。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57万元,下降11.5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相关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及车改后相关费用支出减少等。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本级)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1.40万元,支出决算为8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相关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及车改后相关费用支出减少等。

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79.26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69.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相关的人员经费减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7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预算数持平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5.14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4.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本级)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

公用经费12.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电费、邮电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八)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93万元,支出决算为1.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预算数持平。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15万元,下降7.2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或下降)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1.9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0.15%。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业务指导、兄弟县市工作交流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接待费用支出。

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累计203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或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7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2017年度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本级)单位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3.以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1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3.12万元,下降20.50%,主要原因是经费科目使用规范化,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缩减经费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本级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附件: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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