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龄认定你要了解的几件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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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计算是工资保险福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随着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工资制度改革的实施,社会保险、住房等项制度改革的逐步展开,工龄计算越来越显得重要,也越来越为广大职工所关注。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保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的切身利益,工作人员被招收录用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之前,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的时间可认定连续工龄。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只有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工作时间才计算连续工龄。 一、认定条件: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被招收录用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其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的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一)被招收录用人员原所在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业经工商行政部门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并与其签订了经县以上政府人事或劳动社会保障部门鉴证(备案)的聘用或劳动合同;且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 (二)199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施行后,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三)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至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收录用时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不能认定的情况: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被招收录用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被招收录用前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的时间不得计算为连续工龄。 (一)在同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连续从业时间不满1年的期限。 (二)因劳动(聘用)合同未到期而自行脱离,且没有办理提前解除合同手续的。 (三)虽签订了劳动(聘用)合同,但实际未参加工作的期限。 (四)在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期内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期限,以及虽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但在合同期外的期限。 (五)机关事业单位工龄政策规定不能计算工龄的期限。 三、申请材料: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被招收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后,申请工龄认定时,本人须提供下列材料: (一)被招收录用人员与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签订的经政府人事或劳动社会保障部门鉴证(备案)的聘用(劳动)合同(2008年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可不备案)。若在合同期满前提前解除合同的,还需提供提前解除合同证明。 (二)缴纳社会保险金的证明。 (三)工资册复印件(首尾工作月份及中间年份上下半年各1份)。 (四)工龄认定申请表(需现工作单位审核盖章)。 人社局工作人员在此提醒:新入职场者,进入私企、公司等非公有制单位就业时,请向用人单位"要求"缴纳社保。只有用人单位为你缴纳了社会保险,今后考录或招聘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你的缴费年限才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享受单位同等工龄人员的在职工资待遇、年休假福利、职称评聘等。(县人力社保局 工资福利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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