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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浙江省知名商号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8-07-16 16:25 信息来源:景宁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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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

根据《浙江省企业商号管理和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
定”)、《浙江省知名商号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省工商局《关于开展 2018 年度浙江省知名商号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县 2018 年度浙江省知名商号申报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2014 年 6 月30 日前已登记使用该商号,且符合《规定》《办法》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新认定省知名商号。2013年1月14 日认定的“一胜特”等9 件商号有效期将于明年初届满,今年可申请延续认定。 

二、申报材料

申请认定省知名商号的企业应填写《浙江省知名商号认定申请书》,依据《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提交材料,申请延续认定的企业应填写《浙江省知名商号延续申请书》,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办法》第六条3—9项规定的材料。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按照浙工商企[2008]7号文件执行。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可以通过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
、浙江省企业商号保护协会门户网下载(或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领取)并填写申请书,按要求向登记机关提交申报材料,并于 7 月 25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科。

(二)丽水市局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向企业住所所在地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

(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科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汇总。材料不完备或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材料完备且符合条件的,汇总后以景宁县局名义于7月27日前报送丽水市局行政审批处(书式汇总表与电子稿一并报送)。

 

联系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科 应巧玲、林佳佳;联系电话:5623752。

 

景宁畲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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