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6826/2018-530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8-05-07
发布单位: 东坑镇 有效性:

景宁县东坑镇人民政府(本级)2018年部门预算

2018-05-07 15:10 信息来源:东坑镇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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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景宁县东坑镇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维护农村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及和谐社会建设的任务。根据党章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结合当前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时期东坑镇党委、政府重点履行以下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中国梦”,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代会的决定、决议。

2)为经济发展提供服务。编制经济发展规划;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3)为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编制区域内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提供政策、科技、信息、就业培训等服务,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做好最低生活保障、五保老人集中供养、低保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劳动保障、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完善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卫生监督、疫病防控、医疗卫生等事业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服务体系,抓好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卫生、体育、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生态环境等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和农业、林业、水利的技术推广等服务工作。

4)加强社会管理。负责区域内的经济、义务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财政、税收、民政、公安、司法、人武、人口和计划生育、市场秩序、农业资源、森林资源、水资源管理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的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依法履行上级赋予的行政处罚权和监督管理权,配合上级行政执法主体做好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5)加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民主法治村和平安乡等创建活动;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等各项工作;构建权益保障体系,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构建民间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6)加强基层组织管理。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对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对村委会的指导,健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推进村务、财务公开,扩大农村基层民主,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7)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景宁县东坑镇人民政府为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内设机构有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会服务管理办公室。下直属事业单位有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劳动保障与社会救助中心。

二、景宁县东坑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景宁县东坑镇人民政府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景宁县东坑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其他支出、农林水支出。景宁县东坑镇人民政府2018年收支总预算4246.15万元。

(二)关于景宁县东坑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景宁东坑镇人民政府2018年收入预算4246.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32.02万元,占64.34%;政府性基金收入 53.57万元,占1.26%;专户资金0万元,占0%;上年结转1460.56万元,占34.4%。

(三)关于景宁县东坑镇人民政府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东坑镇人民政府2018年支出预算 4246.1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1059.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3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9.9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99.28万元,其他支出53.5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1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07万元,农林水支出2513.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2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040.8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38.33万元,项目支出3067.01万元。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景宁县东坑镇人民政府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景宁县东坑镇人民政府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246.1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32.02 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53.57 万元,上年结余1460.56万元。支出包括:包括一般公共服务1059.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3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9.9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99.28万元,其他支出53.5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1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07万元,农林水支出2513.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25万元。

(五)关于景宁县东坑镇人民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景宁县东坑镇人民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32.02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1421.14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增长与预算项目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9.61万元,占 24.955%公共安全支出0.17万元, 0.004%节能环保支出199.28万元,4.693%城乡社区支出99.92万元,2.353%农林水支出2513.97万元, 59.20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07万元,0.8%住房保障支出69.31万元,1.6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6.25万元,占5.1%,其他支出53.57万元,占1.26%。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事务1059.61   万元,主要用于东坑镇政府本级及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日常公用基本支出、政府采购、会议费、离任村干部定补、2018年度团委工作经费、退休干部生活补助等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财政拨款数为0.17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消防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财政拨款数为199.2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等方面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财政拨款数为99.92万元,主要用于“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创建等支出。

(5)农林水事务支出财政拨款数为2513.97万元,主要用于木本油料产业提升项目、林道路建设及绿化造林、在职、离任村级报账员补助、农村供水大修资金和日常维护资金、村主要干部及村监会主任基本报酬等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财政拨款数为34.0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财政拨款数69.3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8)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财政拨款数为216.2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社会福利、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9)其他支出财政拨款数为53.5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景宁县东坑镇人民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景宁县东坑镇人民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90.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40.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付学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383.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东坑镇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东坑镇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53.57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1669.2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类)53.57 万元,占100 %.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提前下达2016年水利建设和水利管理任务补助0.49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水利建设和水利管理任务补助。

(2)地质灾害综治理“大搬快治”工作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综治理“大搬快治”工作。

(3)2015年度方徐村农村生活污水改厕项目4万元,主要用于方徐村农村生活污水改厕项目资金。

(4)“十三五”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经费及地质灾害搬迁资金39.43万元,主要用于“十三五”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经费及地质灾害搬迁项目。

(5)2015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预拨资金4.65万元,主要用于2015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资金。

(八)关于东坑镇人民政府201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8年因公出国(境)预算资金由财政统留管理,未编列到2018年年初部门预算中。经批准同意部门因公出国(境)的,所需费用由财政按实追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额度。本单位2018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未安排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1.0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0.03%。主要用于上级单位考察,兄弟乡镇调研,以及人民代表大会等重要会议、各村委来镇活动等接待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降低会务用餐标准,减少会务开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等,厉行节俭,缩减三公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3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3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开展公务活动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我镇核定的公车指标为2.3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景宁县东坑镇人民政府本级1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32.02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景宁县东坑镇人民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91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景宁县东坑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台(套)(或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景宁县东坑镇人民政府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67.01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费用,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公共安全支出:指用于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支出。

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指用于公用文化等方面的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指农村生活环境保护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指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等方面支出。

11.农林水支出:指用于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018东坑镇部门预算公开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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