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597209498X/2018-5337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政办发〔2018〕26号 公开日期: 2018-05-23
发布单位: 景宁县政府 有效性: 有效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2018-05-25 13:16 信息来源: 县府办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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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强化源头治理,有效遏制以餐厨废弃物等为原料制售“地沟油”的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健全“地沟油”综合整治长效机制,特制定此文件。

二、编制依据

编制依据为《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7〕30号)、《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17〕35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110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丽政办发〔2017〕116号)等文件。

三、主要内容

将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等非食品原料处置管理纳入政府工作范畴,把“地沟油”治理作为“十三五”期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一方面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加强源头管控,强化监管执法,严控“非食品原料”流向,严控油脂加工原料来源,严惩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另一方面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推动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力争取得新成效。

四、下阶段工作

经合法性审查并由县府办发文后,按照该文件确定的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及保障措施开展“地沟油”治理相关工作,建立健全“地沟油”综合整治长效机制。

景政办发〔2018〕26号.cebx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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