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景宁县行政审批中心公开招聘

2018-04-04 15:21 信息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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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管理,根据我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景委办〔2010〕2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景宁县行政审批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报考岗位

招考人数

岗位代码

性别

学历

专业

其他要求

工作人员1

2

01

不限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不限

工作人员2

2

02

男性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不限

工作人员3

2

03

女性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不限

身高158CM及以上

工作人员4

1

04

不限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不限

畲族

合  计

7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在2018年4月1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三)五官端正、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影响工作的生理缺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四)景宁户籍或景宁生源;年龄要求18-35周岁(1982年4月11日至2000年4月11日期间出生)。

(五)我县新世纪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劳务派遣的在职人员,不得报考本次同类性质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岗位。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4月11日(星期三)。

地点:景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县人才管理服务处)。

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还须提供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联系电话: 5092083。

2.资格审核及缴费确认

工作人员对填写了报名表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身份、年龄、学历、专业、户籍、工作经历等。报名人员经审核合格后再登记确认,报名费按50元/门的标准收取。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明,经审核后可免除报名费。

(4)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面向畲族考生招考的职位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4月14日(星期六)上午,笔试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3、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2、面试入围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实施前1天,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未领取面试通知书或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并在“中国畲乡景宁”政府网公布递补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方式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考公务员体检、考察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

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

体检、考察结论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编外录用人员与县新世纪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

五、其它事项

考试违纪人员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县人才管理服务处负责解释。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才管理服务处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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