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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中央下拨的补交党费和省管补交党费市管补交党费使用情况的通知

2018-03-20 14:49 信息来源:县委组织部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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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增强补交党费使用工作的透明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党费公开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公示中央下拨的补交党费和省委组织部代省委管理的补交党费使用情况的通知》(浙组电明字〔2018〕8号)要求,现就将中央下拨的补交党费、省委组织部代省委管理的补交党费、市委组织部代市委管理的补交党费使用情况进行公示。

  请各党(工)委及时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传达本通知精神,认真听取并汇总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对补交党费使用情况的意见建议。党员个人对补交党费收支情况的意见建议,可通过书信、“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等方式,直接向县委组织部组织科反映。

  联系电话:0578-5628621

  附件:1.中央下拨的补交党费和省管补交党费的使用情况

  2.市管补交党费的使用情况

  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2018年 3月20日

  附件1

  中央下拨的补交党费和省管补交党费的使用情况

  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的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各市、县(市、区)党委、省直3个工(党)委、金融系统党委等上交浙江省委的补交党费共14319.25万元,按规定上缴中央补交党费4566.30万元后,中央下拨浙江省补交党费1545万元。截止2017年底,中央下拨的补交党费和省管补交党费共使用10253.0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

  1.支持薄弱村新建修建村级活动场所以奖代补支出1200万元,占使用总额的11.70%。对26个重点帮扶县(市、区)和“四个全面”试点县浦江县的60个集体经济薄弱村新建修建村级活动场所实行以奖代补,每个村奖补20万元。

  2.组织开展专项扶贫帮困活动支出2000万元,占使用总额的19.51%。其中,转拨中管补交党费400万元对全省曾经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10年以上现已离任、生活困难的村(社区)老骨干给予生活补贴,转拨中管补交党费400万元帮扶因公牺牲党员、干部家庭,转拨中管补交党费200万元用于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下拨省管补交党费1000万元对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曾经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10年以上现已离任、生活困难的村(社区)老骨干,以及因公牺牲党员、干部家庭开展走访慰问。

  3.支持市县建好党员关爱基金(资金)支出1100万元,占使用总额的10.73%。按每市100万元充实进各市党员关爱基金(资金),长效用于救助因病因灾致贫的特困党员、因公牺牲党员干部家属等。

  4.对重点帮扶县(市、区)开展村党组织书记培训补助453.0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4.42%。其中,转拨中管补交党费45万元专项用于民族地区景宁县村党组织书记培训;下拨省管补交党费390万元补助26个重点帮扶县(市、区)的村党组织书记轮训,每县补助15万元;下拨省管补交党费18.05万元用于丽水市9个县(市、区)发展潜力较大但集体经济比较薄弱村的109名村书记(主任)的跟班学习。

  5.向基层党支部拨付活动经费550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53.64%。其中,转拨中管补交党费260万元,对26个重点帮扶县(市、区)的农村、社区、两新党组织活动经费进行补助;转拨中管补交党费30万元,对省人才市场中的党支部活动经费进行补助;转拨中管补交党费210万元,对杭州、宁波、温州、嘉兴、绍兴、金华、台州等7个流入党员较多市的外来党员较多支部活动经费进行补助,每个市转拨30万元。下拨省管补交党费5000万元给11个市和省直3个工(党)委,用于基层支部活动和建设,重点向经费缺乏的村、社区、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和流入党员较多的党支部倾斜。

  截止2017年底,省管补交党费尚结余1044.90万元,其中1000万元计划今年“七一”前再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扶贫帮困活动,44.90万元用于补助除丽水市(已拨付)外的17个重点帮扶县(市、区)200名左右发展潜力较大但集体经济比较薄弱村的书记或主任的跟班学习经费。

  附件2

  市管补交党费的使用情况

  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的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各县(市、区)党委、市直机关党工委上交丽水市委的补交党费共358.2799万元,按规定上缴省委补交党费215.0417万元后,中央、省委下拨丽水市补交党费1000.0486万元。截止2017年底,下拨的中央补交党费、省管补交党费和市管补交党费共使用1130.048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

  1.支持薄弱村新建修建村级活动场所以奖代补支出420万元,占使用总额的37.17%。对9个县(市、区)21个集体经济薄弱村新建修建村级活动场所实行以奖代补,每村奖补20万元,资金直接从市委组织部党费账户下拨给村级账户。

  2.组织开展专项扶贫帮困活动支出272万元,占使用总额的24.07%。其中:转拨中管补交党费155万元、省管补交党费107万元,下拨市管补交党费10万元,帮扶对象主要包括:困难党员,曾经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10年以上现已离任、生活困难的村(社区)老干部;因公牺牲党员、干部的家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因病致贫的特困群众。

  3.向基层党支部拨付活动经费30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6.55%。其中:转拨省管补交党费300万元,用于基层党组织活动和建设,重点向经费缺乏的村、社区、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和流入党员较多的党支部倾斜。

  4.支付集体经济薄弱村书记跟班学习费用18.0486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59%。省里下拨给我市的省管补交党费18.0486万元,用于丽水市9个县(市、区)发展潜力较大但集体经济比较薄弱村的109名村书记(主任)的跟班学习。2017年11月,由市委组织部组织109位薄弱村书记赴嘉兴、温州、台州等发达地区进行为期一周的跟班学习,已支付费用18.0486万元,主要用于跟班学习期间的住宿、交通、用餐及学习资料的印制。

  5.支持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12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0.62%。市本级安排补交党费120万元用于支持12个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每个村10万元。春节前已下拨支持8个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80万元,另4个村待项目竣工后拨付。

  除上述使用外,市管补交党费余下的13.2382万元,其中,10万元将用于2018年市本级举办村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的经费补充;3.2382万元转拔市级党员关爱基金账户,开展困难党员和群众的关心关爱,确保按照要求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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