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度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专项资金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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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两山(一类)”建设财政专项激励政策实施方案》(景政〔2017〕21号)、《关于要求尽快分解落实2017-2018年度“两山(一类)”建设财政专项激励政策具体项目的函》(景财农〔2018〕4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现将2018年度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专项资金计划(第一批)(其中2018年度计划183.6万元,提前下达2019年计划266万元)下达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规定,抓紧组织实施。为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统一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负责采购实施。 二、垃圾桶等设备采购要求及管理办法依据DB33/T 2091—2018浙江省地方标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规范》执行。 三、采购程序必须严格按照“两山(一类)”资金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程序执行。 四、垃圾收集房、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门前三包制作等的建设及采购必须在8月31日前采购建设完毕。
附件: 附件1:2018年度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第一批)专项资金计划表(1).doc 附件2:2018年度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第一批专项资金计划表(2).doc
景宁畲族自治县农村工作办公室 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8年3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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