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度“乡村公厕攻坚战”项目(第一批)资金计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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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乡镇: 为推进“厕所革命”工作,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乡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厕所革命”百日攻坚大会战实施方案》(景农办〔2018〕16号)文件精神,特下达县资金155万元。现将有关事项注意如下: 一、各有关乡镇根据资金计划和建设内容认真组织项目实施。相关乡镇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指导、验收和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实施业主单位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内容及规模。 二、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要严格按照《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支农资金拨付流程》(景财农〔2018〕13号)文件精神执行。各相关乡镇要认真对照管理办法,严格控制项目资金计划做到专款专用,促进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三、项目建设期限。本次下达的建设项目必须在2018年5月30日前完工,资金必须在11月底前完成拨付,逾期将取消资金计划。 四、新建公厕必须按照旅游公厕标准建设。
附件:2018年度乡村公厕攻坚战(第一批)资金计划表.doc
景宁畲族自治县农村工作办公室 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8年3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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