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420E/2017-6029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7-08-21
发布单位: 人力社保局 有效性: 有效

景宁畲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2017-08-21 10:02 信息来源: 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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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景宁畲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社会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础性、技术性、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制定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险种的管理规定、管理办法、业务规程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社会保险政策的研究拟定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社会保险的工作计划,加强业务工作的日常管理,确保工作计划能按时完成。

  3、负责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登记、转移、中断、终止等基础工作;负责社会保险费核定并确定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费率;建立管理用人单位社会保险档案,保管缴费数据和申报、支付或结算凭证等;管理参保人员缴费记录和社会保险待遇权益记录;负责提供社会保险查询、咨询等相关服务,力争实现业务全程的计算机化管理。

  4、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征缴工作。

  5、负责做好各项社会保险的待遇审核(核准)及支付工作。

  6、负责各项社会保险的会计、统计工作,负责编制社会保险基金的预算和决算;定期向社会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定期向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汇报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

  7、负责全县各项社会保险的稽核监督管理工作;受理社会保险举报、投诉;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制度稳健运行。

  8、负责与各定点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9、代为管理离休干部及离休干部配偶、伤残军人、驻军的医疗费用核报工作。

  10、组织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11、负责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景宁畲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景宁畲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单位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景宁畲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景宁畲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单位2016年度收入决算2,071.0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71.03万元,占总收入100%,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071.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71.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总收入100%;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 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 %。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总收入0 %。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宁畲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单位2016年度支出决算2,071.0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 万元、国防支出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 万元、教育支出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 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3.83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 万元、农林水支出0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 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 万元、金融支出0 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 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21 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 万元、其他支出0 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 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 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93.34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2.76 万元,项目支出1,514.93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71.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各类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决算变化情况

  景宁畲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单位2016年年初预算为1,988.94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71.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3 %。,主要是因为一方面工资性增长支出,另一方面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从2014年10至2016年12月共计26个月结算,增加本年度支出等。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3.83万元,占98.69%;住房保障支出27.21万元,占1.3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315.80万元,2016年决算为397.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工资性增长支出。包括新增公务员1人,增加各类支出、2016年度7月工资政策调整,公车补贴等。二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改革,从2014年10月开始缴纳,共计26个月,于2016年度结算完成,增加支出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484.93万元,2016年决算为1484.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31.00万元,2016年决算为13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30万元,2016年决算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27.21万元,2016年决算为27.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景宁畲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56.1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3.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62.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16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或下降)0 %。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2.4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50.70 %。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兄弟县市来景进行调研、联系工作的费用支出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着节约效率原则,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管理,减少支出。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280人次,共 2.4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6.75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万元,主要用于……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强社保基金稽核力度,特别是全县退休人员异地居住待遇资格认证和医保费异地稽核。二是2016年全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刚刚起步,多次参加省市业务学习培训。三是社保信息化建设发展需要,工作人员经常参加省市培训学习等。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76万元,比上年度增加(减少)34.49万元,下降35.46%,主要原因是本着节约效率原则,建立相关制度,减少不必要运营成本。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社保局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没有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反映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反映社保经办机构开展业务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景宁畲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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