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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两处古建筑成功入选省级文保单位

2017-02-07 09:11:23 信息来源:景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作者:雷心仪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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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政府发文公布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全省共有286处文保单位被公布为省级文保单位。此次我县有2处古建筑成功入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是位于鹤溪街道的孔庙以及位于大漈乡的严氏节孝木牌坊。至此,我县共有2处国家级文保单位,4处省级文保单位。

景宁县孔庙是丽水市唯一一座保存完整的孔庙,始建于明景泰三年(1452年),2013年,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筹安排,为进一步普及儒家思想,发扬优秀传统文化,县文物部门对孔庙进行了修缮,正式免费对外开放。如今孔庙已成为景宁人民领略博大精深的儒家文化、传承华夏文明的重要场所。

严氏节孝木牌坊位于大漈乡小佐村,建于清道光十七年(1837年),为儒童严起尚之妻梅氏孺人立。木牌坊保存相对较好,细部雕刻精致,具有极高的历史人文价值。节孝坊上请旨建坊官员木刻的一些刻字也保存较好,对研究清代丽水地区孝礼制度有着重要的实证价值。

下一步,县文保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以强化服务、文化惠民为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树立正确的文物工作理念,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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